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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诛吏、免督(一)(第2页/共3页)

道。

卢德光條然站起身,狠狠地抽了他一巴掌:“那你怎能让他们来这儿?不是存心害人吗!”

他回头乜向叶永甲,叶永甲正遥望船翻覆的地方,好像觉得水中另有蹊跷。

军官深觉脸上火剌剌地疼,不过仍不敢吭声,如实回答道:“在下……只是以人数不足,恐伤练兵之威严,才不得已招了他们来。”

“那你应该早些禀报!”卢德光叱骂道。“你得把水里的人都捞出来,不然我叫你罪加一等……得把你砍了!”说着,他一摆手,叫上赵知县,气冲冲地径回了县城。

那十个人终还是被军官捞了上来。军官认了个遍,直至确凿无误,才按知府大人的要求,将他们的名姓写在纸上,且写明了家中情形如何,一并递给卢德光。

卢德光则一一吩咐下去:丰裕多田之家,以银五两恤之;尚可自济之家,以银十两恤之;穷苦而无温饱之家,以银三十两恤之;若致孤儿寡妇,则加恤二十两。

死者家眷得了抚恤,虽不免悲痛,但仍赞道卢知府仁明大义,皆对他感恩戴德;州中百姓亦口口相传,引为佳话。至于那只船是如何离奇地翻的,包括叶永甲在内的许多人也不知道,也不敢去追究。于是,不到四个半月,这桩旧事就宣告翻篇了。

陈书吏在筹事房也度过了这样平静的四个半月。直到这封信——面前的这封信呈现在自己眼前。

揭开封皮,一扫字迹,便明了是袁伦的亲笔。上面是这样说的:

‘特呈筹事房陈书吏:自卢德光夺我西华以来,形势愈加窘迫;幸亏是本督差遣人马,得户房纵火案之事实,知放火之人非所谓刘书办者,必乃卢德光那厮也。俱得明证,开列如左:……’

陈书吏看过证据,又见他写道:

‘书吏可赍此信往省上状告,省里见信,使人至陈州查明,一旦黜罢知府,则你我之功成矣。切记撕去信之头尾,此心腹话只与书吏说说耳。都督厅袁伦亲笔。’

陈书吏又将这篇半文不白的信读了几遍,正欲撕了头尾去,肩上忽被人轻轻一拍,吓得他倒吸一口凉气,赶忙藏了信。

“谁写的信?”

身后的人是黎用、他笑脸相迎。

“黎兄啊,你怎么有空来筹事房了?卢知府那边没安排了?”陈书吏装作和他很是熟识的模样,笑呵呵的,一面将信插进兜里。

“平日也说不上多忙,今日来看看你们筹事房的兄弟。”他说罢,望着四下走动的官吏,见没人注意这里,便掏出一张十两的银票来,在陈书吏眼前一晃,便压低声音说:“能不能让我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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