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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二章 首饰(第2页/共4页)

艳内心还有一丝挫败感。

原本以为自己嫁了个好老公,这一点要强过叶清雪。

现在看来,并不一定。

很快,李兴文四人便来到了罗阳华所说的金店。

趁着罗阳华去找人的工夫,李兴文便带着叶清雪在店里闲逛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家金店的首饰款式,还是相当不错的。

李兴文用后世的眼光来看,都没有太过于落后。

就冲着这一点,李兴文决定叶清雪的这套首饰,就在这里做了。

很快,罗阳华便带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经过介绍,这个男子就是金店的老板,贝兴昌。

稍微寒暄了几句后,李兴文便说出了自己来意。

贝兴昌立马道:“李老板,你是老罗的朋友,我一定让手艺最好的师傅来做。”

听到贝兴昌这话,罗阳华脸上全是笑容。

这都是人情,希望不会浪费在李兴文的身上。

李兴文微微一笑,心里把这个情分给记下来了。

随后,贝兴昌便亲自询问起李兴文的要求。

款式方面,李兴文并没有多少说什么,让叶清雪自己挑选了几款。

至于用料方面,贝兴昌提出了他的建议。

如今一套首饰用二十克左右的金子,就差不多了。

李兴文对于这个数字,并不是很满意。

二十克平摊到三件首饰上,量其实就很少了,打造出来太薄了。

这算是李兴文给叶清雪送的第一份贵重礼物,自然不能太寒酸了。

“加到一百克,再给我加一个手镯和吊坠。”李兴文说。

现在的一套首饰,基本上就是说耳环,戒指和项链,也就是所说的三金。

在很多地方,结婚三金就是在金耳环、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和金吊坠中任选三个。

叶清雪之前跟着李兴文受了很多苦,李兴文自然要把最好的给她。

贝兴昌听到李兴文的要求,并没有什么意外。

他是开金店的话,有钱人见的多了。

豪掷万金的人,也不是没有。

“李先生,确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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