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夕墨轻巧的点地,用足以气死重力理论的翻身,跃到了一座百米左右的山上。
“哼!”
酒吞童子眼睛都不眨的用神兵怒雷轰上了这座小山,将那坚硬无比的岩石山体瞬间贯穿。
重达数千万吨的泥土,几乎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便被彻底崩解,无数的雷光肆虐中,酒吞童子的眼中只有夕墨一个人的身影。
不可防御了。
透过对酒吞童子这一次攻击的观测,夕墨的鬼眼得出了这一结论。
此刻,酒吞童子身上蓄积起来的势,已经达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数值。
将这座重量超过千万吨的山峦崩灭,对于酒吞童子来说比戳破一层纸都更简单。
神兵十字枪怒雷的力量,还在不断提升。
这才是这把雷系神兵的真正威力,放在蛮鬼童子那种傻大粗手上完全是暴殄天物。
必须速战速决。
一人灭国,这不是什么故事,现在的酒吞童子就有这样的实力。
名副其实的移动天灾。
并且,完全找不到任何短板。
神话故事中用什么美酒灌醉大鬼,然后趁机割掉大鬼头的故事,真的是冷笑话。
看看现在酒吞童子一枪便能改变大地地形的威力,这种东西哪是人类血肉之躯能战胜的。
没有破绽,就来制造破绽,
神兵十字枪是百兵之长,酒吞童子的枪术也达到了神乎其神的领域。
但是,我见识过更高领域的剑术。
超越神的拔刀术!
以及切断分离万物,连星辰也可以斩断的剑光!
回想起来,那时候所感受到的震撼,第一次近距离亲自感受“未知”领域的感动。
属于轮回劫主的强大和美丽,甚至那红线之主的剑光也是那么的让人沉醉其中。
这是夕墨第一次感受到的无与伦比的“美”,也让他第一次意识到除了天翔血脉以外,这世间依旧有数之不尽的美。
那样的剑,那样的剑气,离现在的他还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正因为亲自感受到了那个领域的神秘和美丽,才让他发自内心的渴望着,憧憬着那样的美。
那是比任何公主都更加伟大的,美丽的,让人如痴如醉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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