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文渝的笑意里有着有爵人家的傲气,扬了扬手里销金的绢子,无奈而骄傲道:“庆安候府的姑娘叫了去诗会,你也知道你那表姐,整日捧着本书诗啊干的,叫她多做些女红倒似要了她命一样!她啊,嫌弃堂会无趣呢,可以后嫁了人哪里还能常常给她去参加什么诗会呀!”
都说古人风骨傲,整日浸淫在古人诗书之中的读书人最是淡泊也最是傲气。
结果这个才名在外的名门闺秀因为受不了过清苦日子,亲手将慕文渝的命送到了仇人的手中,以留下那为数不多的银钱花销。
风骨,可真是讽刺的很呢!
繁漪眉目盈盈,是全然的称赞,寻不出丝毫的鄙夷,笑道:“表姐的身份将来是要嫁的状元郎的,难不成叫表姐与姐夫聊女红和柴米油盐么?自然是吟诗作赋了呀!”
慕文渝喜欢这样的奉承话,笑得眸子微眯,轻轻点了点她的鼻子,满面亲近道:“就是喜欢你这小嘴儿,甜的叫人心理舒坦。”
繁漪拨了拨耳边的明珠,眉眼含笑道:“我那里得了支好簪子,那流苏格外精致,是拿翠玉雕了一串儿长小指甲盖儿大小的柳叶,极是好看,寓意也好,前程似锦呢!”
慕文渝眸光随着那璀璨的明珠晃动,高兴道:“你啊,别什么都想着你表姐,也该好好打扮自己才是。”
眸中闪过一丝黯然,繁漪羽睫微垂道:“姑姑又不是不知道我那里的情况,便是那支柳叶簪子也是好容易才留住的。”
慕文渝轻轻叹了一声,安慰道:“静漪也十四了,忍一忍,待她出了门子,你的日子总也能好些的。瞧着含漪和妙漪是不敢如此的。”
顿了顿,拉了她的时候轻轻拍了拍:“你也别怪你祖母,她好歹是姚家那样的大家世族出身,总要给她和姚家捧些颜面的。也是为了你父亲在官场上顺利不是?”
繁漪乖巧懂事的一笑,眨了眨眼,似要将眸中的水色眨回去:“我知道,不会叫祖母和父亲为难的。”
慕文渝蜿蜒春水的神色那么温柔慈爱,轻吁道:“若是得你这么个女儿,我便是要细心疼爱的。”微微一叹,“日子总要过的,忍过了一时便都好了。”
繁漪微垂的长长睫毛微微一动,瞧,开始一点点的释出她的“慈母情意”了。
她本厌倦这里的生活,到时候听到她的求娶必然是肯点头的了,毕竟这个姑母是与她那么的亲近,又是那么的好相处呢!
“是,我明白。”
堂会说的浅显些就是一好的人户吃吃茶听听戏,交好的人户间多多走动。
说的直白些就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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