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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我都行(第2页/共3页)

历老,又跟她年龄差不多,说话从来不顾及,有时候也会开玩笑。

欧小娟不太相信他说的,疑问的目光看向钱宇。

“小娟姐,我们确实录完了,您来晚了。”钱宇看到自己顶头上司这么震惊的表情,觉得有点好笑,但他没有薛凯的胆子,不敢当面笑话老大。

欧小娟有点失望,可心里却很欣慰。

她的眼光没错,之前做的决定也都是对的,她越来越欣赏林雨了。这孩子以后肯定有发展。

要知道薛凯表面上疯言疯语的,但是对录歌这个事要求的非常严格。很多一线歌手状态不好,他都能一遍一遍的磨,根本不给对方面子。

林雨能这么快完成歌曲录制,只能有一个原因。

林雨真的很强。

歌曲录制完,就要进入签约阶段。

之前签约是林雨作为艺人的合约。

所谓的五五开,是今后所有的商业活动。

但是每首歌都需要单独签合约,因为一首歌发行以后的所有版权收入,包括词曲作者,编曲,歌手都要分钱,所以还需要单独签订一份合约。

欧小娟打了两个电话。

财务部和法律部的同事很快就赶到二十楼。

“合同在这,需要说清楚的是,歌曲的八成都要贵公司所有,因为后期制作,宣传,发行,都需要人力物力。两成归词曲作者编曲和歌手。”

林雨知道行业规则。

一首歌里,作曲的地位最高,因为歌曲的好坏,旋律很重要,然后才是词作者,最后是编曲,编曲相当于把一个女人画了一个更适合她的妆容,让她更漂亮,但首先她本来就是个美人。

相比较词曲作者和编曲,歌手的弹性就很大,一线歌手可以和公司谈价格,可能分到的钱会多一些,但是新人歌手没得分,只能分到两成里的05,其余15由词曲作者和编曲按比例分得。

即便是这样,很多歌手依然可以靠一首红歌,吃一辈子。

“这首歌的词曲编曲和演唱都是你,所以除了公司抽走的八成,其余两成都是你的,以后跟歌曲有关的所有收益,都是这样分配,你觉得没问题就可以在这里签个字。”法律部的同事机械般的介绍着合同, 然后在该签字的地方指了下。

林雨觉得挺合理的,以后只要不断地创作歌曲,就可以稳定的赚钱了。

林雨签完字,财务部和法律部的同事拿着合同走了。

“合同签完,我们就要把你的歌推向市场了,今天13号,刚好明天发行。”欧小娟信誓旦旦。

“小娟姐,这个月都过了一半了,新歌榜不好争了啊。”钱宇担忧的说道。

每个月各大娱乐公司都会有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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