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了,他的记忆力就像跳出鱼缸,游向大海的鱼,他甚至能想起前世七个月大时被邻居小女孩咬了一口的事情,对于之后为了工作研究的美国剧本,小说,影视剧者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发现这个世界近代历史的一些名著,经典文学都消失了,对此他也没有太大的疑虑,毕竟每个穿越者都是被世界钟爱的。
他起了身,穿上了修长的风衣,走出了这个酒店,加里森镇是属于大章克申区的一个小镇,他的祖辈在这里定居了快两百年了。他的小时候也在这里度过,直到他去纽约读高中,到现在他也已经八九年没有回来了。
“嘿,马克吐温,”
“嘿,戴尔大叔”
戴尔是镇上的兽医,他与李斯科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自从李斯科回到小镇后,大家都叫他马克吐温,主要是牛仔们对读书不感兴趣,他们知道的最厉害的文学家就是马克吐温。
“你知道的,斯科,我很遗憾,特姆的去世,我们是很好的兄弟,但是,斯科,我们应该向前看,逝者以逝。”
李斯科沉默了一会,
“我懂得,戴尔,我决定买回物场,定居在加里森了,我已经开始收购李氏牧场,当然现在它的名字叫该死的小马茉莉的牧场。”
“斯科,你是我们科罗拉多州自从尼古拉.特斯拉,里根之后出的最厉害的人,我的意思是你是我们加里森人,这里是你的家乡,我们会支持你的。”
“谢谢,戴尔,我要去玛姬那里,你要来一杯么?”
“不,我就不去了,吝啬的博家小牛又生病了,该死的,他从来不肯花20美元给那头小牛注射维生素。”李斯科拍了拍他的肩膀,挥手告别。
推开门,酒吧里一阵欢声笑语,李斯科往吧台走去,“玛姬。”“哇喔,马克吐温,李斯科,很久没见了,你现在很棒啊。”
两人拥抱后,就分开坐下,玛姬是农场主博的妻子,现在她在镇子里经营唯一一家酒吧,李斯科从小丧母,他唯一不多的母爱就是从玛姬这里感受到的。
“李斯科,丧礼那天你一直在忙,也没空打招呼,你现在怎么样,”
玛姬倒了一杯威士忌,擦着杯子,
“我还好,你最近怎么样?跟博还是那样么?”
“你知道的,还是那样,博跟你父亲和好了,在你父亲卖掉牧场的那天晚上,他俩喝的大醉,俩个人因为越战观念不同争吵,几十年没有往来。不过斯科,以前没看出来,当然,我是说你一直很优秀,不过我从电视上看到你被采访的时候吓了一跳。从来没想过你会这么优秀,那一天酒吧里到处都是人为你欢呼,他们喊你加里森之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