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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挑剩的(第1页/共2页)

“这是你买的书,你买书干啥?”王菜花又糊好了一页,停下来问。

“看啊。”宋莳不假思索地回答,买书就是用来看的。

“你又不识字,这书上除了字没别的,你看啥?”王菜花问。

宋莳指了指在一边打盹的饭桶,王菜花惊喜地说,“阿莳,猴神大人还让你识字了,那你不是成女先生了!”

“娘,没那么夸张,我就是能看点书。”今天看书,宋莳才发现这里的字虽然跟前世她学的不一样,可诡异的是她都认识。

“那也了不得,你是文化人啦,得好好谢谢猴神大人。对了!”王菜花猛地站起来回了自己屋,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枕头,恭敬地放在饭桶身边。

“这是我给猴神大人做的,用的荞麦皮。”这是王菜花攒了三年的荞麦皮,本来是留着宋莳成亲给她做枕头的,这下都用来给饭桶做了枕头。

宋莳真想告诉娘,饭桶是只猴子,它不是人,不用给准备这个,可她知道说出来准得挨骂,所以她使劲点头,“娘,你做的这枕头太好了,是得让饭桶在咱家吃好住好睡好。”

宋莳比娘更希望饭桶留在家里,这样她再做出什么跟以前的宋莳不符合的事情,就可以说是饭桶的功劳。

……

镇上卖巧果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很多家,宋莳卖两文钱一个,他们卖一文钱,可奇怪的是,大家还是愿意买宋莳的巧果。

宋莳的巧果受欢迎,有好几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她做巧果,不光是加白面一样,里头还加了鸡蛋和白糖,所以更香甜。其二就是宋旺的模子刻得精致,做出的巧果就更好看。还有其三,王菜花巧果烙得好,一点不黑,这也让宋莳的巧果赢过其他巧果。

一家三口共同努力,让宋莳做的巧果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现在宋莳一天可以卖一百五十个巧果了,而且只需要卖一上午,中午就可以赶着自己家驴车回家吃饭。

说起赶驴车,驴车刚做好的时候,宋莳还以为她不会赶驴车,原主也不会,她得先学习,结果饭桶往驴车上一坐,对她勾勾手指,她坐上去才发现,她竟然自然而然就会赶驴车了。

第一天,宋旺不放心,跟着宋莳来了镇上,后面就是宋莳一个人赶着驴车来镇上了。

宋莳今天又是刚来,就卖出了一多半的巧果,她正在摆放剩下的巧果,几个脏兮兮的孩子来到摊子前。

其中一个浑身都黑不溜秋,跟煤球一样,对着巧果吸溜口水,“哥,快买吧,就她家巧果最好吃。”

被叫哥的少年看起来能有十岁,虽然衣服也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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