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一名太医,放在朝堂上自然不算什么,便是与贵人也是很难可以沾到边的。但他的的确确有穿着锦衣的资格。
平时在宫中太医署值守的时候,只能着官袍,便是回到家中,因为俸禄是死的,他其实也不算是多么的富裕,也常常是粗布衣衫于身。
可这一次,他来的可是马行街北,在这里的人都是他的同行啊!
于同行面前,如果不好好的炫耀一下,那岂不是锦衣夜行?
如此,一早上,许斌就好好的捯饬了一番,并把平时很是珍惜的锦袍也给穿戴在了身上。他就是想借此告诉那些同行们。我,许斌,如今在宫中混的极好,就是你们的榜样,你们就羡慕去吧。
跟在许斌身边的是一位禁卫十将(相当于百夫长),负责这一次配合许太医的任务。
众人自然是以许斌为首,他一出现,也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在了他的身上。等到许斌自我感觉到亮相差不多的时候,这才满意的轻咳了一声道:“诸位圣手,宫中有小贵人身体欠佳,奉皇诏请民间圣手前往联合诊病。”
“这可是你们光宗耀祖的机会,诸位还请好好把握。”下巴高昂,抬头望天的许斌,十分高傲的说着。
“什么?进宫给贵人看病?”
“哎呀,这要是成了,岂不是可以得到不少的赏赐?”
“切,你懂什么,这不是赏赐的问题,而是可以扬名,甚至在官家眼中也是挂了号的。到时候引得官家高兴,封个一官半职也并非是什么问题,那就是贵人一列,也可以出门穿锦袍了。”
众位圣手们,得知了许斌所来何事之后,一个个都是激动不已,似乎荣华富贵就在眼前了一般。
圣手们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人会追逐名利。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争破头去太医署任职了。
看到了其中的种种好处之后,一个个圣手们都是摩拳擦掌,已经开始考虑着要如何讨好许斌,然后跟着他进皇宫一走之事了。
众人中,也不是所有人都被那荣华富贵迷失了双眼,譬如说胡信中就是其中极为精明的一个。
“入宫给贵人诊病?呵呵,真当太医署那些人是吃干饭的不成吗?”胡信中口中说着,眼中看向着众同行还露出了嘲笑般的目光。
诚然,看好了病,那自然是会有好处的。可一旦看不好呢?
想想,连太医署都没有什么好办法,就这些民间圣手就行了?
说好听的,叫你圣手。不好听的,你不过就是一个民间大夫罢了。比之那些四处游走的赤脚大夫也就是有些薄产,有一个店铺,可以雇佣几个伙计罢了。
有了这些,就真当自已是医圣在世了?
胡信中的声音并没有故意的遮掩,自然就传播了出去,听在了不少人的耳中。那些原本正跃跃欲试的几名圣手,听了此言之后当下如霜打的茄子一般,顿时就蔫了。
是呀,连太医署都治不好的病,他们凭什么可以治好?
如果真去了,却又发现自已束手无策的时候岂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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