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漏风的窗户里折射进来,驱散了屋内的霉味。
这间久未住人的残破房屋内,墙角的蜘蛛网上落下了一只苍蝇,砖头缝隙处有一只壁虎探头探脑,几只蟋蟀躲在房梁上来回跑个不停。
它们都好奇的打量着屋内的新房客。
落满灰尘的地板上满是凌乱的脚印。
唯一干净的床铺上摆了两道下酒菜。
油炸花生米,小葱拌豆腐。
还有一瓶53度的劣质光瓶白酒。
楚欢和卓峰盘腿坐在床上。
捏了几粒花生豆,卓峰吃的津津有味:“不是我吹,在我大夷洲的酒窖里全是名酒,什么百年佳酿,什么纯手工酿造,光是有年头的红酒都数不过来,喝不完,根本喝不完。”
“也就是在大荒洲,换个地方哥请客,绝对把菜单上的菜全部来一遍。”卓峰说完和楚欢碰杯,他喝了一小口白酒,眉头一皱,表情瞬间丰富起来,他想把嘴里的酒吐出来,可是见楚欢盯着自己,强忍着辛辣刺激把这口酒咽进了肚子。
“这酒……”他本想说喂猪猪都不喝,可是想起自己刚喝了一口,就话锋一转继续说道:“这酒虽然一般,但是在大荒洲能搞到这……哥已经尽力了。”
“你是真有钱。”楚欢感叹了一句——他倒是对酒没什么讲究,在眉小鱼那里,他喝过好酒,也喝过像今天这样的劣质酒,只是喝那么多酒,都没有今天这顿酒菜贵,就这俩小菜和一瓶酒,卓峰说花了八十个金币。
在物质极度匮乏的大荒洲,酒比水值钱,就是这俩下酒菜,有钱都未必买的到。
半个小时前——卓峰追问楚欢神器的下落,他嘴上说要捶死楚欢,可是见楚欢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决定硬的不行就来软的,他说你给小爷等着,说完就出去,楚欢还以为他负气离开,没想到他回来不但带回了酒菜,还给楚欢买了一身衣服和鞋帽。
此刻的楚欢放下酒杯,看着右手手臂上的神器纹身,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他想到了永安。
他感觉有股力量推着他走,使他陷入一个又一个的命运漩涡,这难道就是命?
“你不是想喝酒吗,咱们边喝边说。”卓峰拿起酒再次给楚欢满上,想让楚欢把神器的事说出来,卓峰的办法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
楚欢要是喝晕了吹牛……在卓峰看来,把神庙的神器搞到手,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能吹一辈子。
楚欢倒是没有废话,一两白酒入喉,他忍不住长呼了口气,大难不死劫后余生的感觉令他有些恍惚。
他想起了永安。
好在有酒。
这口酒就像一把利刃,当这辛辣刺鼻的味道穿过喉咙,流入食道慢慢进入胃里,最后不仅侵入他的血液,还会探入那个平时不敢碰触的角落,将之搅动的有那么一点伤感。
“这菜也吃了,酒也喝了,说说吧楚兄,昨晚上到底怎么回事?”
“真想知道?”
“这不废话吗?”卓峰把手里的花生豆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你看我容易吗,为了救你担多大的风险,你说想喝酒,我立马安排上,哥们够意思吧?”
“你再遮遮掩掩就没意思了啊。”卓峰说着把酒给楚欢满上:“你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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