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秦颂口中提及一生之敌李思菱,唐思瑶只觉得怒火中烧,火冒三丈,一时间,体内血液翻涌如雷鸣,内里乱窜似浪奔。
“忒,无耻小儿,吃老娘一掌。”唐思瑶檀口轻斥,浑身内力排至掌上,纤纤玉手,高高举起,动若奔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仁不让之势快速拍出。
秦颂只觉得眼前一黑,耳边风声呼啸,卷起的风刃连他的三寸不烂之厚脸皮暂且不敌,心中暗道,该死的妖女,内力竟已强悍若斯?我若不讨饶,只怕活不过今日。也罢也罢,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口中连连惊呼:女侠饶命。双臂高举,挡于眼前。只能乞及妖女心生怜悯,不然,怕是要血溅当场,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玉掌未至,气劲先及。空气劲爆声,好似惊雷,在他耳边炸响,呼啸掌风,将他额前的刘海吹起,飘荡,束之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
许久,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降临。捂在眼前的手掌,露出一丝指缝,透着指缝,偷眼外瞧,只见一双玉掌于他额前不到一公分处,停留,未再存进一寸。
秦颂:当时,那把剑离我的脑袋,只有0.01公分,但是四分之一炷香之后,那只手掌的女主人,将会彻底收手。因为他决定使出绝招,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啊。虽然本人生平有无数绝招,但只有这一招,他认为最绝的。
“多谢女侠不杀之恩。”秦颂当即抱头痛哭,涕泪横流,爆发出生平最强之演技,当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没错,秦颂的保命绝招便是跪地求饶,寄希望于女侠能够心软,饶他一命。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能去能伸方为大丈夫。面对敌我实力悬殊的境地,讨饶无疑是保全实力的不二法门。对于这一点,秦颂深有体会。
“去你的,滚开,离老娘远点。”唐思瑶失笑,面上却装出一副无语的样子,嫌弃地一脚踢开不要脸的狗男人。
在你幼稚的时候,有人愿意陪着你一起幼稚,无疑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那我在谢女侠不杀之恩之后,接下来是不是到了当牛做马,除了以身相许外,再无以为报的桥段了?”作为一位武侠作家,对于这些套路,秦颂门儿清,说起来毫无压力。
“呸,去你的,没一点正经样子,亏你还有这么多粉丝,这么多人喜欢你呢。”唐思瑶“呸”了声,鄙夷地说道,“拜托,还以身相许?我看你是恩将仇报还差不多,不如一掌了解了你呢。”
“切,美的你。”你这家伙,陪你过过戏瘾,差不多就得了,咋还装上了呢,哼,恩将仇报是吧?你倒贴,我还不要呢。秦颂在心中小声的嘀咕,没办法,敌强我弱,打不过,为了免受皮肉之苦,也就只能在心里嘀咕两句了。
“好了,别贫了,歌呢?拿出来我看看,姐现在时间可宝贵得紧,分分钟几百亿上下。”
就你,还分分钟几百亿上下?说得好像不是你死皮赖脸硬求着要跟过来的一样。秦颂无语吐槽,默默地在机器上插入一个u盘。
歌,他已经写好了,片头曲他用的是《爱》,和《一起同过窗》很配,主打的都是青春懵懂而又躁动的爱情。
光说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一下子想不起来《爱》是哪首歌,但要是提几句歌词,保管大部分人会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音响中,秦颂清唱的歌声依然响起: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
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
让所有期待未来的呼唤,
趁青春做个伴,
别让年轻越长大越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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