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畏惧,只有浓浓的战意。
四个字,只用四个字,就能让上千个大老爷们热血沸腾,这就是大国的凝聚力,这就是罗马军队的骄傲!
璀璨,高雅——且难以战胜!
或许他们并不如现代士兵那般肃穆、庄严,但他们每一个人都发自内心的爱着自己的国家,爱着光辉璀璨的罗马!
侵我罗马者,杀!
辱我皇帝者,杀!
伤我兄弟者,杀!
天佑罗马,帝国万岁!!
第一次见识到上千士兵怒吼的刘远也不禁燃起来,拔出剑随着大部队向前冲。
很快,两军相接。
这个时代的人普遍不喜欢吃内脏和蔬菜,体内缺少重金属元素,夜盲症十分严重,没有火把照明几乎就是睁眼瞎,因此两军对垒时冲在最前头的都是一手拿火把一手拿盾的先锋兵。他们在接近战场后会把火把扔到地上作为照明,然后再拔出短剑冲锋。
很快,两军撞在一起,没有斯巴达人那样整齐漂亮的盾阵的罗马士兵很快被冲破了第一道防线,但同时这边也有不少人入侵到了敌人的阵势当中,入目无不是敌手,向四面八方挥剑砍到就没有冤枉的!
刘远还不像那些士兵那么勇猛,在战场开始扩散并留出空地后,他才真正有机会展开杀戮。
是的,杀戮。不同于夜晚眼睛不好使的联合军士兵,刘远可没有这种毛病,再加上还有奥尔加玛丽教导他的增强身体性能的魔术,这使得刘远在黑暗中不说能跟白天一样视物,至少也能辨别出哪个是友军哪个是敌人,并且能够看清对手的攻击轨迹。
在夜晚的环境下,这已经是很大的优势,凭着这一手目力和超越时代的武器,刘远几乎是眨眼间就砍倒了三四个人,每个人都是一击毙命,能用一剑就绝不出两剑,刘远的杀人术显然已经趋近纯熟。
跟开始那段时间不同,现在刘远对于杀人已经没什么抵触了。倒不是因为他喜欢上了杀人的感觉,而更多的是一种惯性。
我们都知道,有些事情一旦做了是没有办法回头的,原因有很多,社会的偏见,或是人的自制力不够。比较好理解的例子就是犯罪和打手冲,一个会在个人履历上留下终身污点,一个会毁了成瘾的健康青年。
杀人也是一样的道理。一旦手里沾了人命,杀多了,自然而然就不会把敌人的性命放在心上。就好比杀鸡鸭鹅一样,虽然略有抵触,但必要的时候还是会做,而且下手果断,绝不会像个圣母附身的冻鳗男主角一样杀个人还犹豫半天。
虽然这种行为并不符合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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