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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拜师(第1页/共4页)

叶宇入住旅馆一事,确实是人尽皆知。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旅馆的老板和老板娘,满面春风的四处吆喝。

“叶半仙入住我们旅馆了!”

“半仙都认为值得一住的旅馆,你们还不快来住住看!”

就这样的吆喝,别人就算是想不知道都难。

受此影响,很多没能够在千剑派看到现场的人,都是闻风而来,想要一睹仙人之貌。

那可是半仙境啊,想想都厉害。

要知道,世上有无数的修仙者,就连突破金丹境都是一生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可现如今,却是有一个半仙出现,人们都很想知道,这位仙人究竟是猛成什么样,才能达到这么恐怖的境界。

看热闹归看热闹,却是没有人敢贸然靠近叶宇所入住的房间。

此时此刻的叶宇,就像是一个被粉丝给围在酒店的大明星,不敢轻易外出,只能待在房间里。

叶宇虽是后悔,但并不着急,因为他不赶时间。

“话说那不知名枪法,感觉挺猛的啊。”

闲暇下来,叶宇回想起今天早上的战斗,意犹未尽。

不同于在定山城外血火帮的屠杀,跟那个林源天打上一场,让他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不是用拳头去抡,而是用上了长枪这种兵器,并且他还用的很好。

比较可惜的是,他都没有正式施展开来,战斗就结束了。

没办法,金丹境对他而言,确实是连防御都破不了的小垃圾。

与人斗,其乐无穷。

尤其是用技艺与力量,凭借着实力获胜的感受,更是让人无比享受。

因为叶宇感觉的到,自己变强了。

“这就是王者联盟,和英雄荣耀爆火的根本原因啊……因为是跟真人PK,才会让人深陷其中。”

最终,叶宇想到了一种相同的案例。

“不知名枪法目前还是雏形,有待开发。”

系统对此评价,只是开口道。

“有待开发?”叶宇有些疑惑。

他在学会不知名枪法之后,即使是以前从来都没练过,但碰到枪之后,却是如臂驱指一般,娴熟而轻松的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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