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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章 让我大明荒王金尽人亡!(第1页/共3页)

这人要是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

朱雄英苦着脸望着洋洋得意,率领一大群侍女,身上扛着一杆“十眼铳”前来的鲁王朱檀,不由得长叹一声,老天爷呀,我前世是造了什么孽……

招惹了鲁荒王朱檀这种二愣子。

我愿用朱檀十年寿命,换大明十年富强!

实在不行,二十年也可以的!

“哎……”

朱雄英长叹一声,刚才还在担忧朱檀今天来显摆,他果然准时出现。

朱檀这段时间总算是在朱雄英身上找到了优越感,其实他十分聪慧,而且继承了老朱家一个特别的优点,那就是对某些事物上心之后,就会很专一。

这是老朱家血统优秀的地方。

就说初代大明皇子,前世出过鲁荒王朱檀这种嗑金石丹药,年仅二十二岁就荣膺一代药王飞升的奇才。

还出过好几个能文能武,十分能打的将才,如宁王朱权,肃王朱楧等。

燕王朱棣更不用说,战场上可以挎着大刀亲自上阵追砍北元余孽。

又有植物学家,医学家,出书立著的周王朱橚。

后世还出过淑女控,道士,木匠,大将军,动物园园长,留学生。

还有潜水运动员……

如果朱檀把心思放在某些正事儿上,绝对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可惜……偏偏爱上了对女孩子打枪!

“大侄子,瞧瞧,十叔亲自绘制的图纸,专门从临清请来的匠人打制的十眼铳,一次可以打出十枚铁弹,威力巨大!”

朱檀将那巨大的十眼铁铳抗在肩上,得意洋洋地来回走了一圈,似乎是生怕朱雄英看不见。

“确实能射很多。”

“就是太耗费金子。”

朱雄英摇摇头。

朱檀得意哼道:“不仅如此,我还根据匠人建议,研制出了快枪!”

“哦?”

朱雄英看向鲁王朱檀,微微张了张嘴:“十叔你居然还是个快枪手?”

“哼,怎样,我这快枪,能射很快的!”

“专打有马的骑兵!”

“有多快?”

“呵呵,只要敌人打马出现,就能立即发射!”

“我所发明的快枪,比三眼铳,飞枪筒快数倍,且造价只需要半块儿银元,合银子不到半两,这快枪虽然只能发一弹,但发射迅速,前段是长矛!”

“子弹可以打马。”

“射击之后,手持枪身变为长矛,用来刺杀无马的步兵。”

“若是十眼铳和快枪配合,必能使我大明官兵战力大增!”

朱檀得意洋洋地诉说自己的发明。

其实所谓的“快枪”是明代的一种火铳,这种枪最开始比较普遍,是先在火铳里装填好火药弹丸,在对阵蒙古骑兵时,先放枪,然后变成烧火棍长矛作战。

到了后世,戚继光曾经对这种枪进行过改装。

到了射速快又准的鸟铳出现,便被逐步淘汰了,后来辽东李成梁的辽东铁骑多用这种改造过的快枪,又能射击,又能轮起来当烧火棍,还能当长矛刺杀。

朱雄英撇了撇嘴,不由说道:“十叔啊,你是怎么想出这种战术的?”

朱檀双手叉腰,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他学着朱雄英的模样,微微摇头叹气,撇着嘴叹道:“哎,天不生我朱檀,大明如长夜啊。”

“我之才华,比你那师傅朱不败前辈如何?”

“可惜这朱不败长了红毛不敢见人,又害怕溺水,否则我定要请他来见识见识我的发明,说不定心情好,可以收他为徒哇!”

朱雄英张了张嘴。

算了,我认怂!

若是和自己这十叔杠上,他必定会再找些由头来和自己掰扯。

“对,十叔你可真是个小天才!”

此言一出,朱檀更加高兴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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