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实在太过巧合……
不,也许并非巧合,或许旅程本来就在人间,不是什么虚拟幻象,只不过绝大多数人类都无法知晓。
卫洵尝试搜索瓦渡乡,乌螺山,小龙义庄等关键词,但全都无法查到。仿佛这次地震就是次普普通通的大地震,没有任何灵异元素的参与,也没有旅队旅社的身影。
卫洵沉吟了下,不顾现在是凌晨,直接拨打了朋友的电话。
“游子明,过来吃饭。”
“你身体好了?还能出去吃饭,医生允许吗?也不看看现在是几点。”
游子明的语气诧异,略带抱怨,但一个半小时后,他的车还是到了别墅区外。游子明一眼就看到卫洵竟站在门口冲他挥手,心里一惊,忙以出任务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撑住卫洵,小心翼翼像是待瓷器似的,连声追问:
“你怎么一个人下来了,怎么不坐轮椅?”
“我情况好多了,用不着轮椅。”
卫洵拍了拍他的胳膊,自己向车那边走去,他走的还是不太稳,游子明张着胳膊像母鸡护小鸡似的,一路护送卫洵到了车边。看他安全上了车,坐到副驾驶,游子明才松了口气,坐到驾驶位,熟练给两人都系上安全带,高兴得不行:
“你身体果然好多了!这几天联系不到你,我还以为……”
游子明顿了下,没继续往下说,换了话题:“去哪家吃,福煦路那家粥铺?卫洵你真能吃外面的饭吗,不然咱们还是在家吃吧。”
卫洵没有痛觉,游子明是罕见知道这件事的人。去年卫洵情况没这么差,两人出去吃饭的时候,上一秒卫洵还兴致勃勃在牛油辣锅里涮肉吃,下一秒他就开始吐血,表情却半点没变,甚至还要继续吃,把游子明给吓傻了。
游子明是卫洵给饼饼找的下家。
吐血这事是卫洵没注意,但也算是计划之中。他之前身体还行的时候全国各地跑,什么惊险刺激的项目都玩过。身体不行以后也不闲着,养了只猫。
原本医生估算的,卫洵好好养着起码能再活十年左右,毕竟他这人心态好,比健康人还闹腾,心态对重病患者来说是很重要,很玄乎的东西,十年,差不多也够给只猫送终了。
但从前年开始,卫洵病情飞速恶化,一天比一天严重,医生都摇头,委婉劝他放宽心,回家静养,保守治疗。
卫洵不是躺床上等死的人,他准备临死前最后刺激一把,在这之前他冷静谋划好了自己的后事,立好了遗嘱,甚至连饼饼的下一任铲屎官都找好了——那就是游子明。
因从小到大的病和家里的管束,卫洵没什么熟人。他自小聪明,初高中大多在家自学,没去上过几天课就要跳级,独来独往,更没跟什么同学发展过友情。仅有少数人给卫洵留下了些许印象,其中就有这个游子明。
游子明家庭条件不错,之前卫洵跟哥哥去某个晚会的时候认识的他,卫洵打小漂亮的像洋娃娃,看起来乖巧又体弱,一晚上年幼游子明对他都十分照顾,几乎是寸步不离,是个细心又认真的人,后来逢年过节的时候,还总不忘问问卫洵的病情。
卫洵调查过他,游子明成绩不错,毕业后出乎所有人意料去当了警察,参与过不少行动,责任感强,细心又认真,喜欢小动物,对猫毛不过敏……
其实警察这个工作危险性挺大,不算稳定,但卫洵实在认识人太少,在和游子明与其他几人分别约过几次饭后,卫洵最终还是选择了他。
只要卫洵用心,他几乎能得到所有人的好感,那次吐血事件后,知道卫洵身体情况比想象中的更糟糕,游子明又是愧疚又是担心,压着卫洵去了几次医院,两人关系从这以后就好多了。卫洵第一次因重病昏迷的时候,是游子明发现,送他去的医院。
“你前一阵失联真是吓到我了。”
游子明絮絮叨叨,工作之外他是个挺话痨的人:“你说出去旅游,我倒是不知道哪个旅行社敢接你,也不怕惹上人命官司。”
“我说去旅游?”
卫洵眯了眯眼:“什么时候?”
“8月15那会吧,我也吓了一跳。”
游子明抱怨:“你小子动作真快,我赶到你家时候半点人影都没见着。”
但卫洵完全没有给游子明打过电话的印象,手机里也没有通话记录。
“饼饼这几天多谢你了。”
卫洵不动神色道,他离开家里五天多,饼饼还活蹦乱跳,肯定是游子明帮忙喂了。
“都是兄弟,说什么谢,只要你身体好起来就行了。”
游子明随意摆手,启动了车。
而卫洵在下楼等游子明的时候,也去和小区警卫聊了聊。他们这是位置很好的富人区,安保很好,警卫也大多是军队退下来的,卫洵白发蓝眼,辨识性很强,警卫对他有印象。
卫洵套出了话,警卫也说他是几天前离开了小区,凌晨那会刚回来不久。
也就是说旅社会影响人的认知。
那究竟会影响到哪种地步?
“我这次去湘西旅游,找到了不少灵感。”
“湘西?!”
到了粥铺,游子明点了份热气腾腾的砂锅粥,并两屉蒸饺两份肠粉还有一笼小笼包,等粥上来后他先给卫洵盛了碗,巴掌大的小碗,只盛了浅浅一个碗底,顶多就能尝个味。听卫洵说,游子明惊骇得手一晃,差点把碗掉地上。
“湘西大地震啊!你,你你,老天爷,你差点就回不来了!”
游子明能听到去湘西旅游这件事。
“这不是回来了吗。”
卫洵随意道,给自己又盛了半碗粥。他裤兜动了动,是小狐狸被食物的香气所吸引。卫洵一手按住它命运的后脖颈,抬眼对上游子明不赞同的目光,卫洵笑道:“我身体好多了,旅行餐都能吃,喝粥也没问题。”
“湘西那边的东西重油重辣,你是真不要命了。”
一向好脾气的人难得板起脸:“一会我送你去医院看看胃,再做个检查。”
“这次民俗游,我找到了不少灵感。”
卫洵知道游子明这人究竟多有责任心,之前他一直有所保留,好在卫洵生起病来与常人不同,除了那些精密仪器,仅凭外貌,很难判断出他究竟病成了什么样。
卫洵可不打算和游子明去医院,转移了话题:“这次是个民俗游,挺不错的,有赶尸,洗三,背篓,还有哭嫁。”
“听起来是不错。”
游子明呼噜噜喝粥:“那这旅程还挺对你胃口,哪个旅社的啊。”
赶尸,洗三,哭嫁这类的项目,也能告诉他人,只有具体的地点和具体过程不能。
“是……蝴蝶旅社。”
卫洵在‘蝴蝶’上加了着重音,卫洵很谨慎,他没有直接说‘惊悚全球旅社’,而是用‘蝴蝶’代指。游子明也知道卫家众多人失踪的事情,和卫洵交情不错后,他调查过许多,帮了不少的忙。知道卫洵家人失踪后留下的线索只有一小块蝶翼碎片。
蝴蝶旅社,这可是不同寻常的旅社名称。游子明是警察,以他的敏锐度,应该能觉察到其中的微妙差异。
“哼,我倒要看看这旅社怎么会收这么病重的游客。”
游子明道,说的却是气话。这让时刻注意他表情的卫洵心里一沉。
游子明没注意到旅社名称有问题,极大可能是旅社影响。
也就是说,不会让人觉察到异常的,哪怕是超自然的事物,例如赶尸,哭嫁等,也能说。
会让人觉察到异常的,哪怕只是将‘蝴蝶’与‘旅社’两个字连起来,对方也无法听到。
“白头发……”
“蓝眼睛哎,真好看,是外国人吗?”
这家老字号粥铺很有名,晚上人虽然不多,但也有几个来吃夜宵的。卫洵和游子明两人桌位在里面,按理说是不太显眼的,但奈何卫洵容貌太特殊太好,仍是引来的不少的目光,粥铺里的客人们都在偷偷看他们。
“这位女士,请不要拍照。”
游警官板起脸来还是很唬人的,盯着几个小女生把刚拍的照片删掉,又用老父亲般的口吻叮嘱她们赶紧回家,夜深危险,等回到座位时,游子明看卫洵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笑,他皮肤白到近乎透明,睫毛都是白的,眼珠是浅浅的冰蓝,在瞳孔边缘晕了一点紫色,美丽又疏离。
是那种不似人类的美,仿若传说中的精灵,又似冰雪雕琢的矜贵神像,不食人间烟火。当他端起白瓷碗,低头喝粥时,那白瓷碗都被称得昂贵起来。
“你啊,真的是。”
谁能和这样的卫洵生气呢。游子明无奈点了点他,也笑了起来,忍不住感叹道:
“也好久没见过你这幅样子了。”
卫洵身上有很多基因病,白化病就是其中一种,他无法承受阳光照射,过去出门时都是全副武装,俊美的面容隐藏在帽子,墨镜,口罩下。也只有凌晨半夜的时候,他才能肆意展露面容,就如隐藏在暗夜中的吸血鬼,有着让人一见倾心的神秘魅力。
人天性就会被美丽的事物吸引,即使游警官是个直男,欣赏的男性都是那种人高马大,肩阔腰粗,一看就很能打的,也完全无法否认卫洵的美。
过于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而易碎的,就像卫洵从小就体弱多病一般。
所以对卫洵身体似乎变好了这件事,游子明由衷感到高兴。
“你吃好了吗,太晚了,你早该休息了。”
那种偷看的视线仍在,游子明担心卫洵不自在,建议道。警察胃口好,除了小半碗粥是卫洵喝的以外,其他大部分食物都是游子明解决的。
“走吧。”
卫洵想试探的大概都经知道了,游子明把他送回去,下车前卫洵道:“我以后可能会经常出门,饼饼麻烦你了。”
“你多注意安全啊。”
游子明实在是不放心,他也喜欢猫,饼饼可爱活泼又听话,谁能不喜欢呢。但他不喜欢卫洵这种类似‘托孤’的口吻。但游子明也知道卫洵的脾气,只能无奈担忧叮嘱了再叮嘱。
“你这次手机不能再关机了,去哪个旅社提前告诉我啊。”
“知道了。”
卫洵道,难得耐心,有些事情,游子明还是不知道的好。旅程这种事,对卫洵来说是刺激,是冒险,但对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恐怕是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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