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那10个小年轻,阿云很舍得练,和他们对拆,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主要还是练的目的不同,小年轻们舍不得吃苦,学了点皮毛就不愿意了;而阿云就不一样了,他是江湖客,要全凭真本事吃饭。m.
我没有收阿云的钱,但每天晚上的酒钱全都是他买单。
在这一批人员结业的前一天,阿云带了个男孩过来,脸上的稚气都还未脱。
“辉哥,这是我的堂弟,叫炳强,还不到16岁,死活都不肯读书了,我叔叔硬要把他托付给我,可又不符合进厂打工的条件;你知道我不能把他带在身边,看能不能帮你打打下手,搞搞卫生什么的,晚上帮你守守店,工资你随便开,能够饭吃就行了。”
既然是阿云开了口,又是老家过来的人,这男孩看起来也还醒目,馆里也需要一个人手,于是,我就答应把他留了下来。
炳强很勤快,也很机灵,应该是块读书的料,可老天没有为他打开那扇窗,让他过早地加入到了打工的洪流。
“眼镜”也时常从淡水跑过来凑热闹,跟着受训队员一起比划;有时候,晚上也就和炳强挤在一张床上。
随后的一个多星期,“眼镜”都一直呆在馆里,白天很少下楼来;从他这一行为,我感觉“眼镜”肯定在淡水那边出事了。以他的性格,是绝对呆不了这么久的;何况,在淡水那边还有阿云的场子要照管呢。
因都是兄弟,收拾阿龙侄儿的时候,“眼镜”确实是卖了不少力,给阿龙侄儿脚后跟的致命一刀就是他的杰作,所以,我也就没有直接问他,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趁阿云过来一起吃晚饭的机会,我便单独问阿云。
“辉哥,‘眼镜’在淡水那边是出了点事,要在你店里呆段时间,等事情平息了再过去,你不会在意吧!”
果然不出我所料,“眼镜”是过来躲灾的!
因我租的地方是位于水门桥头一栋半旧的楼房,店又在三楼,躲在这里很安全。
阿云一开口就把路给封死了;兄弟一场,我就是在意又能怎样呢?
“云哥,没事的,只要‘眼镜’住的习惯,想住多久随便他。”
“眼镜”和炳强算起来也是能连得上线的三角亲戚,又是平辈,兄弟俩的关系自然很融洽;每当街灯初上,“眼镜”就会带炳强去逛街,以缓解白天不下楼的烦闷。
犯事是在淡水,人躲在惠州市内,“眼镜”并不担心被仇家发现,除非是被人跟踪。
今天一开馆,就听几个联防队员在一起用本地话聊的很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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