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帮过她许多许多,可却从未见过他的温柔。更甚甘愿洗手做羹汤,这更是她想也未想过的事。
她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惨然来,如果,如果当初她选择同他在一起,那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
她的情绪渐渐的冷静下来,明明是躺在温暖的被子里,却是浑身冰凉。她做了回来的决定,其实心底是有所期盼的,哪怕他早就已经结婚生子。她以为,他们青梅竹马,她是他的初恋,在他的心里是不一样的。
他以前为她所做的桩桩件件的事儿,到现在她仍旧清晰的记着,却没有想到,在他那儿,早就已经成了过去式。
有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丁喜喜用力的擦净,起身抱着双膝呆呆的坐在床上。
她同周起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比他大了几个月。从有记忆开始,她同他以及镇上的小伙伴们就在一起疯玩。
他从年少时就是叛逆不羁的,在一群比他大的孩子里头是小老大。这小老大的地位,是他用拳头打出来的。
他从小随着爷爷一起长大,有小孩儿从大人的口中学会野种一词,在背着大人时就骂他是野种,欺辱他。
那时候的他像狼崽子似的,将人揍得头破血流,并将小孩儿拖着丢到家里,血红的眼睛盯着那对夫妻,问什么叫野种。
那天他拎着别人家里的砍柴刀,将人家里砸了个稀烂。最后被赶来的周爷爷带回家里,临走时他还不忘告诫围观的人,以后他要是听见野种这个词,他手里的刀不认人。野种么,烂命一条,谁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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