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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毒计(第2页/共3页)

, 再到最后的朋充。总的来说,粮长的任期由长到短,粮长的职务从一人包揽到数人分工甚至数十人朋充,粮长的社会地位从“显赫如官府”没落成繁重的苦差役。

由于明中叶以后豪族大户拒不纳粮当差及政府下达的征收任务不断加重,出现了粮长赔垫的情况,以致各式各样的征收层出不穷。

田赋的增加必然使粮长的任务日益加重,而在普通小粮户普遍贫困的情况下,尽管田赋的征收数额增加了,但实际数却相反地不断下降了。这样的情况发展到最后只能是征收的赋税远远高于田亩的应纳税收,加上后来的辽响等等苛捐杂税,老百姓已经不堪负重。

更何况明朝末年的粮长实行的是包干制,也就是说押运秋粮的脚夫吃喝用度都由粮长一人负责,试想一下几万担粮食一路上成百上千人人吃马嚼,几个月下来,光这笔开支都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按照以往的惯例,虽然秋粮运到之后,官府会给与一定的补贴,不过相对于损失来说,那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将粮长制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林东顿时出了一身冷汗,我说当初训练乡勇的时候这刘敬忠这么支持,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

先不说自己能不能顺利收上来足额的秋粮,就算能,运送过程也是一种考验,到时候秋粮送到,自己刚到手的那些银子恐怕也赔了个精光,甚至一个不好,凑不齐足够的秋粮,被这刘敬忠定罪都有可能。

可根据林东记忆,自从张居正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之后,粮长便已经废除,怎么突然冒出个粮长的职务?

他清楚记得,“一条鞭法”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麦以外的,一律折收银两;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粮长不是早就被废除了么?”林东心中疑惑问道。

“林主簿有所不知,由于现在各地采购粮食紧缺,因此上级经过商议认为就算把银子送过去,最后也要换成粮食,不如直接征收粮食,这样反而来的轻便。”刘敬忠呵呵笑着解释。

“可是,这粮长一职一般都由乡绅或者大户人家担任,林主簿虽然家有田产,作为粮长一职只怕不妥,何况我安东县自有卫所军,由林东刚刚团练的乡勇担任这个任务,似乎有些……”马县令一脸为难。

“县尊过虑了,林主簿出钱出力团练乡兵,显然家境不错,况且现在卫所军什么样子,县尊大人想必清楚,此刻只怕早就被抽调北上讨伐流寇去了,我安东县能够动用的兵力也只有林主簿手里的安东军了,况且府台大人对林主簿也十分看重,希望能够将押送秋粮的任务交给他。”

刘敬忠不卑不亢的说道。

听他提到府台大人,马县令顿时心如明镜,点头道:“刘县丞说的不无道理,林主簿,看来这粮长一职非你莫属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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