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或许是因为上天给了少年一颗聪明的脑袋,所以在运动方面,显得有些呆板。
第一次碰篮球,刚拍了两下,篮球就从手中脱离了。
想着阮清清喜欢打篮球的男生,江衍抿着唇捡回球继续练习。
一次又一次捡回,执着而认真,保持着一个动作不变,在那里不停地拍球。
刚开始学习拍球的时候,会控制不住力道,江衍几次被球反弹的力道撞伤手,手指几次被扭到。
少年好似感觉不到痛,也感觉不到热。
可汗水却实打实地从脸颊滑落到下巴。
跟余晖一起打球的男生好奇地问道:“那谁呀,一直保持一个动作拍球,不累吗?都两个小时了。”
余晖扫了一眼,正准备收场,闻言跟朋友们说了一声:“散场吧,大家都回家休息去,明儿文化节呢。”
来到江衍身边,看见他满脸汗水,还在执着地拍球,余晖突然对他有些改观。
心思纯正的人,没谁会嘲笑一个努力的人,江衍从一开始只能拍两三下就脱手,到现在能拍几十下,可不就是努力的成果吗?
余晖问他:“你很喜欢打篮球吗?”
江衍太专注,压根没发现余晖过来了,忽然听见声音,篮球一下子从手中脱离,余晖轻松拍了一下反勾到手中。
停下手中的活,江衍才感觉浑身都湿透了,因为保持一个动作不变,挺直背时,有些酸胀。
他看向余晖,就在余晖以为他不会回答时,少年紧抿的唇吐出:“她喜欢。”
她?
哪个她?
余晖几乎瞬间就联想到带他来篮球队的阮清清。
两人的相处模式,让余晖瞬间明白他和阮清清的关系。
为喜欢的人认真去做一件事,没什么可值得抨击,余晖不是老古板,不会觉得说江衍不是真心喜欢篮球,就不配玩篮球。
他笑了笑:“加油,不过……现在太晚了,下次再训练吧,等会儿体育场要关门了。”
太晚?
江衍抬头,看见体育场前面的大钟,时间显示已经23点过6分。
江衍还想练习,但球是余晖的,他没有开口要,只点了点头,拿上自己的东西,准备回家。
虽然他没开口,但是他的眼珠子盯着余晖手里的篮球看了很久,余晖哪儿能感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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