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翻页):第四十四章 林依柔早已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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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进度。
明明是我喜欢爷爷挂在书房的字,他却当做奖励送给了你。
读书认字你压我一头还不算,绣花也要胜过我,做饭也要胜过我,样样都要胜过我。
就连咱们一起捡回来的小野猫也更喜欢你,总是粘着你。
林依婉,你为什么要这么讨厌啊?
你知不知道,我时常恨你恨得要死。
你八岁那年病得快死了,你知不知道是为什么啊?
因为我在你的药里掺了东西啊,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你就死了。
可你的命为什么那么硬?你为什么又活了过来。”
林依柔也不需要对面的人回话,她仿佛只是在宣泄自己的情绪。
“明明你一点也不乖,你经常跟大人顶嘴,你贪吃,你还总生病,可他们都喜欢你。
爷爷还说,幸亏你不是男孩儿,要不然他真的没有无颜对你。
他说除了谢家那个神童,他再也没有见过像你这么聪明的孩子。
他说这个家里孙子孙女七八个,他最喜欢的就是你。
凭什么?
我才是家里的长孙女,我弟弟是家里的长孙,他放着我们姐弟不疼,偏偏最喜欢你。
呵,它喜欢你又有什么用呢,你知不知道它最后死得有多惨。
它被我活活掐死,放了血剥了皮后剁碎喂了鱼。
可笑你还为了一只野猫伤心了一个月,甚至还病了一场。
你是不是信了我的说,说野猫在家里生活不习惯,所以跑回山上去了?
我告诉你,它早就死啦。
林依婉,只要是你喜欢的东西,我统统都要毁掉,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
林依婉看着对面歇斯底里叫嚣的人,只觉得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不,也许她早就疯了,只是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想到无辜受牵连的小猫,林依婉怒从心头起。
她抬手甩了几个巴掌。
“林依柔,你我之间,在你出嫁时就已恩断义绝。
这些巴掌,是我替小黄还给你的。
我诅咒你,生无扎根处、死无葬身地,永生永世不为人。
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见你,你就呆在你们娘俩精心挑选的富贵窝里安心等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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