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块手绢摊开在了手心。
白色蚕丝织就的手绢上血迹斑斑好似红梅点点,边角上用金丝所绣的“劉”字歪歪扭扭,颜色已经变淡了许多。
刘朝歌神情认真地折叠好手绢后,长舒了一口气,只见他身体放松靠着车厢笑着对李彬说道:“彬哥,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他声线平稳地说道:“葳蕤那孩子因为女孩儿身份从小就受到那些老不死的冷眼,现在变得越来越强势,非我所愿。”
“想起来,幼薇当年的性格可爱多了。”
刘朝歌视线飘忽,摇了摇头,干脆闭上了眼睛。
李彬没有接话,他一脸悲伤地看着从小到大的挚友,知道对方思念成疾,已经无药可医。
一直到马车快到刘家大门前时,刘朝歌才一脸平静地开口问道:“我那两个堂兄现在各有所好,已经没了心气挑起这个担子,你说若是葳蕤不做这个家主,我选谁?”
李彬并没有因为事涉刘家权力更替的大事而觉得受宠若惊,皱着眉头认真地思考了起来。
他知道刘朝歌是想问他对刘兆朗和刘兆灵的看法。
“兆朗心思繁杂,兆灵心思单纯,若说谁会带领刘家发展得更好,兆朗机会多一些,若是想到等你…之后,葳蕤能过得更好一点,兆灵少爷便是首选了。”
刘朝歌点了点头,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自己带领刘家已经挤入锦官城十大家前三,不欠家族什么了,归于尘土前只想女儿在自己死后能够过得幸福。
刘府门前,刘朝歌正要下车。
“刘叔叔,你怎么出来了?”
“不是告诉你初春时节很容易凉意入肺吗?”
带着嗔怪语气的空灵嗓音出自一位绿衣姑娘之口。
少女春衫,玉立门前。
李妙真绿衣白裳,穿的还是闺中蜜友送给她的自家最新款“翠玉连珠”。
她那瓜子小脸上,两抹淡眉微蹙,一双如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微瞪,白皙小巧的琼鼻微翕,粉嫩的樱桃红唇微撅,如泉水一般清澈的眸光直直的盯着刘朝歌。
既然葳蕤不在,那她就是刘朝歌的半个女儿。
李妙真是锦官城“药王李”李家的大小姐,更是刘葳蕤的闺中蜜友,见过她俩的旁人都说这两位同一天出生的女孩儿是锦官城最娇美尊贵的两朵花儿,刘葳蕤是那芬芳大雅的牡丹,而李妙真则是清秀空灵的菡萏。
平日里有点赖床的她今天起了一个大早,不想有负好友所托,直接挎着药包早早地就来到了刘府门前,没想到却是与刘朝歌碰了一个正着。
她嘴上生着气,脚下轻移间,直接搭手扶住了正要下车的刘朝歌。
等到站稳后,刘朝歌一脸和蔼地拍了拍女孩儿的头说道:“小妙真好像又长高了,你放心,刘叔叔每天都按照你的吩咐在吃药的。”
“哎……”
李妙真作为药王李家的传人,怎么会不知道刘朝歌的真实情况。
她借着扶住刘朝歌右手腕的机会,家传心法“百草心经”悄然运转了起来。
人的身体也是一片完整的天地,骨架撑起了天空,血肉化作了大地,精气神衍化成了万物生灵。
透过心法的内视,李妙真难过地发现,身旁这位长辈,高大的身躯虽然依旧挺拔,但那人身小天地中万物枯荣已经没了生气,这意味着一个人的心火将熄,活不了多久了。
“该怎么告诉葳蕤呢……”
李妙真一直以来都不敢告诉好友实情,但刘叔叔已经到了如今这般地步,似乎再也瞒不下去了。
“怎么了,小妙真?”
刘朝歌看着搭着自己手腕低头不语的女孩儿,坦然地笑问道。
“叔叔,你……”
刘朝歌拍了拍李妙真的手背,放下了她的小手,自己当先一人走向刘府,将孤单的背影留给了在场众人。
“人活一世,或短或长,自有归途。”
在刘府西南角的一处五进的院子里,下人们噤若寒蝉地被赶了出去,只留下许管事一人待在二少爷刘兆朗的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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