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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得先把要吃的猎物给找到才行。”
她知道琉玉经常自己上山采药,安全意识不差。
自己走开也不会太过担心。
说完便朝着远处走去,走了没有多远,琉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景辰让你别去深山。”
红锦:“知道,我不去深山。”
很快身影消失在琉玉的视线里。
走了一段时间,眼尖的她突然站定脚步,脚下的植物不就是人参吗?
欣喜的蹲下身,用镰刀开始往下挖,她见干爹挖得很仔细,她也学着干爹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挖。
挖着挖着,眼前的茂密草丛传来异动,她警惕的抬起头,正好对上麋鹿的眼睛。
四目相对,空气都变得十分安静。
麋鹿并不算大,鹿角也十分可爱。
红锦有些发愁道:“你说你这么小就跑来送死,让我怎么忍心?”
“把你带回去养大再吃,还是现在吃嫩一点?”
等等……鹿茸可是好东西。
带回去养起来取鹿茸好像很不错,反正麋鹿的角长老也会脱落,但老鹿角没有什么药用价值。
红锦嘴角勾起了坏笑,“跟我回家吧小鹿鹿,你等我一会儿,我把这挖了就带你走。”
她垂下头继续认真的挖人参,花了一刻钟,终于挖了出来,一点根须都没有被破坏。
起身活动了一下脖子,当再看麋鹿时,她嘴角抽了抽。
又多了一只!
这是捅了麋鹿窝了?
“你们脑子不太聪明,走吧走吧。”她拿出绳子套在了它们的脖子上,“放心,我不杀你们。”
返回琉玉所在的地方后,琉玉已经采了一背篓的药。
看见红锦牵着两只乖巧的小麋鹿时,咧嘴笑道:“你这运气不错,逮到两只麋鹿,这鹿茸再养段时间品质最好,以后我帮你养如何?”
红锦也不拆穿他看上鹿茸的心思,直接答应了。
还说以后小麋鹿的草就靠他。
在回去的途中,红锦采了一些蘑菇,晚上做个蘑菇肉片汤还是不错。
到了家门口。
红锦第一件事就喊陆景辰,“夫君,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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