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归来,还能立下大功。”
他说着,从郑衡手中接过一个包裹交到周仓手里,郑重的道:“这里面有一封信,有一黑一白两个锦囊。
你带着前去荆州,见到黄祖之后将信交给他,然后拆开黑色锦囊,依令行事。
待你将要回来之前,再拆开白色锦囊,万不可弄错。”
周仓无奈的笑了笑,心想你派老子去捋老虎须,还能回得来么?
可是转念一想,虽然自己也不傻,送死的事绝对不能干,反正腿长在自己身上,发现万一发现有危险,便毫不犹豫溜之大吉即可。
打定主意之后,周仓接过包裹,对曹昂以及义父深施一礼,然后跨上马,带领那三十五个弓箭兵,往荆州方向绝尘而去。
送走了周仓,太史慈不解道:“既然咱们不去荆州,那还逃出来做什么?”
“当然是去寻找潘二嫂,”曹昂道:“精兵没有,残兵难道还没有?”
这时太史公在旁边施礼道:“尊主公号令,我已遴选一千人在前面等候。
只不过……这一千人要么未成年,要么岁数比我还大,主公莫要嫌弃。”
那黑山军已经被接连挑选了三次,但凡是能战的都已经被挑走了。
如今太史公再去挑选,那自然是老的老,少的少,惨不忍睹。
曹昂也没法再计较,正想率人去往潘二嫂出事的地方,可是一回头看见了郑衡,微笑道:“你一介文士,帮不上什么忙,先回去等候消息吧。”
郑衡固执道:“公子,在下虽不懂武技,但君子六艺还是自幼研习的。
其中御射之术尤为精通,必然能帮上公子。”
“御?”曹昂苦笑道:“咱们这是步卒,又没有战车,要你御术何用?”
郑衡脸色稍微一尬道:“那在下还精通射术!”
话音未落,太史慈弯弓搭箭,一箭便射中了天上飞的一只雀儿。
太史慈乃是神射手,射这种飞行中的鸟,乃是拿手好戏。
郑衡脸色更是尴尬,“那在下给你们押运粮食总行吧。”
曹昂见对方执意要去,也不再阻拦,带人前行二三里,就见路边有一支队伍。
仔细看,队伍中头发花白的占了绝大部分。
剩下的则是身材干瘦,还没长成的少年。
其中还有一个妇人,正是当初在中转仓库出恭,从而逃过一劫的唯一的幸存者。
太史慈笑道:“看来,也别指望这队人马打仗。”
“本来也没指望打仗,”曹昂道。
“那公子准备如何寻找潘二嫂?”太史慈道:“指望这些人,是不可能冲入黑山军中擒于迁的。”
“我知道。”
“那潘夫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又无法抓住于迁审问,如何能找到人?”
“你想过没有?”曹昂边走边沉吟道:“于迁作为黑山军前哨,率先渡过黄河就是为了抢东西的。
可是他抢了布匹,也杀了几个人,为什么没有当场杀潘二嫂?”
“难道是于迁劫财劫色?”
太史慈猜测道:“潘二嫂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有风韵的女人,说不定于迁看上了她,便不舍得杀了。”
“你把这黑山贼想的也太简单了,”曹昂瞥了太史慈一眼道:“那于迁是于毒堂兄,能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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