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呐,就是他。”染着一头粉红色头发的肌肉男,对着身旁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耳语,他朝孩子那边努努嘴,违和感极强的黑色络腮胡眉飞色舞,露出个下流的笑,“在街头流浪差不多半个月了,我观察了好几天,是个没主的孩子。”
肥胖男人挑起眉,隔着一道单向玻璃,眼神死死粘在街头那衣衫褴褛的小孩。
粉妆玉砌,肤若凝脂,破烂衣服漏出的小部分胸口都是如玉般的白皙,他几乎能想象到自己手掌在上面游离的细腻触感。
“平时凶得很,想和他说句话得追几条街。”络腮胡撇撇嘴,“拳打脚踢,抓脸,扯头发,还要朝人吐口水。”
想起了自己和他“交谈”的不愉快经历,他的牙根子发痒。
“哦,我最喜欢小野猫了。”肥胖男人惊呼一声,下流地调整了裤子的位置,他趴在玻璃上,视线一寸一寸地扫描小孩灰扑扑的脸,“哦上帝,他看起来就像一个被折断翅膀的精灵,你看他的蓝色眼睛,就像希尔公国珊瑚谷的海洋,天呐,太迷人了!”
粉发男人猥琐一笑,露出邪淫的表情,“怎么样?”
肥胖男人起身,从兜里摸出一沓钱,对着粉发挥了挥,“把他给我抓来,这些……只是定金。”
粉发了然于心,伸手接了那沓钱。
李星默捡起地上的包子,那是方才一个女孩不慎掉在地上的,他看到女孩对着包子跺了跺脚,发了好一阵牢骚才离开。
行人如织,来往川流不息,他顾不得那么多,捡起地上的沾了灰的包子就往嘴里塞。
他来到安定区已经半个月了,这半个月里他风餐露宿,为了活下去,他睡过桥洞,在废弃教堂里的落灰的十字架下瑟瑟发抖,时时警惕街道上的恶棍。
安定区最不缺恶徒,遍地都是流浪汉,他是其中最为显眼的一个。
七岁的蓝眼睛孩子,皮肤比一般白种人都要白皙,身上的衣衫虽破破烂烂,却一眼都能看出它的价值不菲。
“小朋友,饿了吗?”
和善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李星默抬头一看,正是那个粉色头发的男人,他立马后退两步,纯澈的蓝色眼睛的雾气冻结,变得凛冽起来,他紧抿着嘴,警惕地盯着他的脸。
男人稍稍弯腰,扬了扬手中的面包,和善地对他笑,“把你手上的那个丢了吧,地上的东西不干净。”
李星默双手捧着被咬了一口的包子,闻言藏在了身后,拒绝之意不言而喻。
他认得这个人,前几天在嘈杂的大市场里摸他屁股的流氓。
李星默不做声,背在身后的手摸索着腰间别着的匕首。
那是王妃给他防身用的,仅有手掌大小,见血封喉,吹发可断,能在瞬息之中取人性命,通常是对方还没反应过来疼痛,就已经魂归西天。
李星默从来没有用过,小巧便携的武器在他这里顶多算个装饰品,可自从他来到安定区,想要动刀杀人的念头涌现了不只一瞬。
他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忍气吞声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筹码,他的体力根本无法与一个成年人相抗衡。
“上次是叔叔不对,叔叔向你道歉。”男人咧着嘴,弯腰向他靠近,伸出一只手,断了一只小指的右手格外显眼,李星默冷淡地扫视他一眼。
是个赌徒。
他在这里看的多了,每天的阴暗街巷里最常上演的剧情——高利贷讨债砍手。
他曾经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被砍掉了整条右臂。
躲在垃圾桶后面的李星默听到杀猪般的嚎叫,惊得闭上了眼睛,随之而来的是浓烈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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