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庭审开始。
主审法官赵海看到坐在原告代理律师席上的林河,禁不住心中一凛,还真是他。
旋即,赵海打起十二分精神道:“现在我宣布,原告黄忠志诉被告武金莲财产诈骗一案,现在开庭。”
“下面请原告方陈述自己的观点。”
林河站起身,跟在场的主审法官问好后,这才接着道:“2022年3月8日凌晨1点52分,被告武金莲未经我方原告同意,擅自将黄忠志先生名下包括农业银行卡在内的18332522元余额以及支付宝内的3000000万转到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
“8日上午10时许,被告武金莲又擅自将黄忠志股票账户清空,同样将其所得金额转移到她名下的银行卡。”
“这其中的涉案金额超过一个亿,武金莲此举,完全可以看待为非法占有黄忠志先生的财产,已经触犯了刑法266条诈骗罪,”
“根据刑法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务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我方原告从银行调出的银行记录流水,请各位法官查看。”
随后有法警从林河手中接过复印材料,递给上面的赵海。
赵海看过材料之后,手中小锤‘咚’的一敲,道:“下面请被告方陈述观点。”
胡大海站起身,清了清嗓子,“我反对原告律师的观点,被告方武金莲和黄忠志先生早在2018年10月份就已经领过结婚证,他们是合法夫妻。”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期间,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看待。”
“因此,而武金莲女士作为黄忠志的妻子,自然有权利支配他的任何资产。”
“况且,我方当事人只是将资产转移到她的名下,并未产生巨额消费,因此,这也可以看做一种保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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