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叫你出来玩,让你经常被罚抄书背书。不过后来我随父母去了京城,没想到这么多年还能再相见。”
李牧还真认识这位叫于和中的,小时候确实一起玩过,不过就像他的外号小书呆一样,小时候性格比较孤僻,没有什么朋友,天天拿这本书背来背去,尤其爱拿着本书坐在门口的青石凳上。与于和中的关系其实也只是寻常。
笑了笑道:“于和中…自然记得,不过你这些年变化不小。”
于和中也感慨道:“这些年经历了不少事儿,变化确实有些大。不过小宁,记得当年你还是…还是个书呆子,现在气质完全变了。”
两人叙了一会儿话,旁边的女子也加入进来,三位昔日的邻居,如今久别重逢,倒也颇有一番感慨。
谈的兴起,于和中开始说起这些年的经历。
“小宁,你不知道,当年我还小,刚刚十二三岁,因家父升迁,在户部任主事,不得不随家父去了京城。当初人生地不熟,刚至京城,也闹出了不少笑话。”
“如今,在汴京生活了这么些年,才渐渐好了一些,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不过,小宁,话说过来,京城气象还是与江宁不同,他日若有机会,还是要去京城看一看。”
“到时让小弟做东,尽尽地主之谊…”
说了一阵儿,于和中看了一眼旁边的女子,忽然道:“其实,说起来这次去京城,最大的惊喜还是与李…与王姑娘重逢。说起来王姑娘才是京城的东道主,小弟当年去京城,也得了王姑娘不少照顾。”
一阵交谈,于和中也介绍了自己,虽然没有考上功名,通过他父亲的关系,如今在户部谋了一个小吏的职务,虽然潜力不大,但一辈子也算吃喝不愁。
三人之间言笑晏晏,于和中刚开始言语之中还有一些优越感,毕竟是从京城回来的,已经有了编制,父亲也是官员,有优越感也正常。
只是,李牧一身穿着打扮都是名贵的布料,手艺也相当考究,一般人家根本穿不起。加上气质不俗,言行举止透着不凡,那点优越感渐渐的也消失无踪,称呼由小宁也渐渐变成了宁兄。
不过,相比于和中人情世故方面尚且青涩,这名曾经的邻家女子,显得就高明多了。
于和中在那滔滔不绝说话时,她便从从容容,面带微笑的听着,偶尔会附和一两句。
但令人惊叹的是,于和中每每炫耀起来,若只关他自己,她便微笑着点头,锦上添花。若是关于李牧的,有说教或者不好听的话语,她的目光便一直停留在他处,略略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不会做出任何附和的暗示。
若只是一两次的表现出这种微妙的拿捏,还不算什么,若是每一次都能这样到位,就真的很难得了。
这不是一句教养好,甚至说性格八面玲珑能代表的。这代表有足够的机会,让这些教养有足够的锻炼,才能慢慢养成的。
这个年代,女子抛头露面的机会终究不多。就像苏檀儿,教养也挺好的,对人心的把握也算精准,手腕也算长袖善舞,不过和这个女子算得上尖锐了一些,不够圆滑。
李牧与两名旧邻聊过一会儿,看时间不短,两人刚要转身离开,小婵好奇的走了出来:“姑爷,你和谁在说话?”
两人愣了一下,似乎没太注意小婵的称呼。
于和中道:“宁兄,这难道是弟妹?”
小婵脸色一红:“不是啦!我是家里的丫鬟。”
知道是丫鬟,也就没有郑重通名的必要了,小婵见了礼之后,几人又聊了几句,这才正式告辞。
小婵好奇的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姑爷,他们是谁呀!”
李牧道:“以前的邻居。”
小婵有点警惕道:“刚才那名男子打扮的是个女子,长得还很漂亮。”
李牧笑道:“知道,小时候就很漂亮,你管人家干什么。”
小婵嘟了嘟嘴:“我是为了小姐,省得姑爷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青梅竹马。”说着咯咯笑着跑开了。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