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她可能比一般男子还要多。
“那写字呢?”
初月被他问住,思索片刻,糯糯地摇了摇头。
“过来,我教你。”
闻人于宵将她圈在怀里,执起笔架上的一支小狼毫,笔尖舔墨,再递到初月手里。
“以腕为轴,以肘为基,五个指头以擫、押、钩、格、抵落于笔杆处。”
温润的呼吸喷洒在耳畔,初月的脑子像手下的宣纸一样空白,闻人于宵说的话都飘飘然地散在了风里。
“像这样。”
见初月没什么反应,闻人于宵以为她没听明白,便用大手裹住她握笔的小手,耐心地调整起她握笔的姿势。
初月只觉得一只手已经不像自己的了,又酥又麻,还烫得厉害。
滚烫的热度从指尖直直传进了心口,熨贴着最温暖的地方。
她还记得南昆开药方时的笔迹,铁画银钩,流转腾挪的墨迹活像匹脱缰的野马。
可闻人于宵笔下的字却与之大相径庭,他行笔缓慢,将藏锋收刃做到了极致,一篇习字看下来难寻得一处锐利折钩,笔尖所到之处如细水长流,规整精致,辅以小狼毫那纤细的笔触,再适合女子不过。
习惯了炙热的温度,初月也难得沉下心来,循着他的笔迹,拓印起他的文字。
直到脖子僵直,手腕酸软,闻人于宵向后退开半步容她歇息,初月缓慢活动着脖颈,抬头的刹那间。
一朵淡紫色的并蒂丁香落到了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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