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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1章 般弱浮屠(2)(第2页/共3页)

做文章,那狱卒是她买通的,不过是来走一圈过场。旁边的牢房更是早就搬空了,她请来一个口技大师,把牢房的各种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的。她占有欲强,哪里肯真让他们听见小师哥的□□。

他万念俱灰之下,根本没有发觉周围安静得宛如死水。

郑国公府的判决出来后,又是一阵风波。

郑雪谈已经从般弱那里得知了结果,男人被流放边疆,女人则被充入掖庭,免去教司坊的□□之苦。祖母年事已高,得了特赦,可以在一户普通人家颐养天年。

郑雪谈微不可察松了口气。

“如何,我一条人命都没要,这下你放心吧?”

巷口前,般弱摸了摸他的脸,“瘦了,都见骨了,让厨房给你煲个羊腰补补。”

旁听的管家欲言又止。

主子,那好像是壮阳的,养不了肉吧?

却见郑小公爷神色漠然,不管般弱如何触碰,他都没有太多的反应。

管家又咽下了话,这两位都什么事儿啊,本该是天作之合,偏偏闹到这样无法收场的地步,主人还未嫁娶,就把郑小公爷当禁脔似的,给藏到了升仙弄,老爷要是知道了,不得大发雷霆。

郑家男人启程的那一日,郑雪谈特意相送,这也许是今生他们的最后一面。

他假死脱身,以后世间再无郑雪谈,只有雪谈公子。

父亲把最疼爱最看重的儿子叫到跟前。

“嘭!!!”

父亲第一次抽了他耳光,满目痛心,“郑雪谈,你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卖身求活也就算了,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我也不强求你铁骨铮铮,可你,你都做了什么?为了苟活,你,你竟然委身男人,老子养你十多年,就是让你用那脏活儿伺候男人的?!”

不是男人,是女人,是您还曾抱过的奶娃娃。

坊间传闻听风就是雨,连正主都没搞清楚。

郑雪谈淡唇微动,想要解释,随后又闭起来。

说与不说,都是那脏活,又有什么区别。

郑父当场扬言,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

郑雪谈双膝伏地,咚咚冲他叩了响头,嘶声道,“您,一路走好,山长水远,恕雪谈无法相送。”

郑父红了眼眶,“……滚!老子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郑雪谈盖紧毛绒兜帽,又回了升仙弄。

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三年。

他的胚根钻进了泥中,胚芽因她重新长出,是那样的纤细幼弱,菟丝子一般缠绕着他的大树,越缠越紧,越长越伤。每一个颠沛堕落的深夜里,他与她在昏暗烛光下紧紧相拥,他既依恋又厌恶,病入膏肓般汲取她的养料。

他恨不得般令仪去死,又恨不得她只死在自己身上。

矛盾反复拉扯,日日夜夜折磨着他。

终于,那天夜里,他刚低头咬开她的小兜,她对他说,“我十九了,婚事再不能拖了,父亲已为我择了个位高权重的夫婿,再把你养在这里,恐怕会被他发现。”

郑雪谈心痛一刹,

她要成婚了,夫婿不是他。

是嗬,他只是个买来的,满足她的私欲,怎能同人妄想争高下。

郑雪谈渐渐平稳下来,“是要我搬出去吗?你又想把我藏到哪里?日后还是三天来睡我一次吗?”

他此生摆脱不了她的掌控,躲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不过是日后偷情要更谨慎些罢了。

“……唔。”

她的语气竟浮动了一丝愧疚,“要不,雪谈哥,我们断了吧,我重新给你找个人家,你们离开京城,远走高飞,越远越好。”

郑雪谈猛地看向她。

她却避开了眼。

冬夜里,炉火熄了,他冻得发抖,也没有再去烧,而是紧贴着那块能让他滚烫起来的肌肤。

第一次不知廉耻地,像撅臀的小犬儿,冲着她索要宠爱,他甚至还说出那种脏腥的话,“你把我藏得远一点,深一点,不让他发现,这也不行么?你三天来不了,那就七天,半个月……半年,我也等得的。”

说谎的。

他哪里等得了那么久,离了一刻都像是空了什么。

可若是能见着她,他可以妥协。

没有尊严地妥协。

他在她膝弯呜咽,断断续续地说,“我家人,都离开了,全是拜你所赐,你如今,玩腻了我,就要丢开了吗?般令仪,你若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要给我牵手,为什么要跟我这般纠缠?你不如杀了我,也好过这样钝刀子割肉!”

郑雪谈还是被一顶轿子送走了。

喜日,他红服加身,就在雪地里,就在喜轿旁,用掌心给她温了一爵酒。

他等得睫毛覆了满满一层霜雪,重得坠跌下去。

送嫁的管家有些不忍,吉时之前,又遣人去唤了,对郑雪谈说,“主子定是有事耽搁了!”

郑雪谈淡淡颔首,不抱希望,“有劳程老。”

她来得匆匆,呵出一口寒气,皱着眉看他,“你干什么?不会在屋里等我吗?”

她牵着他往屋里走,郑雪谈却轻轻挣开她,“不了,吉时快到了,我要上轿了,这杯酒,一直想同你喝,你就陪我这一次,好不好?”

般弱接了过去,冷的,手指冻得微颤。

郑雪谈指尖轻拢酒爵,杯沿往下一放,低了她半杯敬着,轻声道,“我温了很久,可惜,她捂不热,我没办法了,我放弃了。”

他红袖翻飞,与她交臂,做了交杯酒的姿态。

“这一杯,先贺你鱼水甜甜,夫婿勇猛。”

“这一杯,也祝我得遇良妻,白首不离。”

“我盼你好,我们都好。”

郑雪谈摔了酒爵,决然掀帘入轿,很快轿夫来抬,出了街巷。

郑雪谈听得外头锣鼓齐鸣,金红的炮衣溅了进来。

真好。

又被她卖了一回。

他无悲无喜,呼吸轻不可闻,如同一尊死去多时的雕像。

嫁娶尾声,陌生的手掀开了帘门。

对方家有矿场,立了女户,放出风声来招婿,却对上门的总是不满意,于是她去京城绕了一圈,又对郑雪谈的画像一见钟情。

新婚当夜,矿主浑身酒气,摇摇晃晃冲他走来。

郑雪谈垂着长睫,握紧了袖中的金剪,却闻到了一丝似有若无的奶腥味,他胸腔酸涩,眼睫又一次湿透。

他松开了剪刀,塞回了软枕下。

许是真醉了,她轻率又莽撞,弄得他脑颅充血,阵阵喘不过气,只好把她抱在胸前,轻拢慢捻地伺候。郑小公爷的手劲轻重得宜,矿主被哄得四肢松软,像一头娇娇的小獢獢,东蹭一蹭,西舔一口,还嘟囔着说,“美人儿,跟老娘,吃香喝辣,管够!”

俩人又做了夫妻,水到渠成,过分熟练。

谁都不是第一次,然而谁也没有提这事。

涅槃境外,先天神魔迷惑不解,“这,这郑雪谈是认命了?不去追究那个薄幸女了?”

郑雪谈似乎遗忘了京城那段风月,做起了矿主的贤妻良母,他侍弄花草,煮茶做饭,缝衣晒被,便是在夜里,也是殷勤要水,不曾怠慢。

无量涅槃镜郁闷得很,有些牙痒痒。

“这小畜生,花招多得很,老祖都快被她折腾得断气了!”

自己易容装扮,从侯府小姐摇身一变为富商矿主,又重新羞辱了一次郑小公爷,若非后者意志坚定,不得被她搞得形神俱灭?

自然,这次同样铩羽而归。

无量涅槃镜跟先天神魔齐齐陷入长久的沉默。

这货太黑了……好像真的洗不白啊。

再十恶不赦的魔神,在涅槃镜劈头盖脸洗它个两三回,纯净得跟稚子似的,哪里像这头,老祖亲自出马,竟然回回颗粒无数,反而助长了对方的暴戾恣睢。

“抓住他!快抓住他!小贱蹄子竟敢划花我的脸啊!”

阴柔的尖嗓掀翻了街巷。

“快啊!抓住小贱蹄子!我统统有赏!”

行人纷纷驻足。

“怎么了这是?这不是鸦胆馆的馆公吗?”

“听说鸦胆馆新进了一批好货色,骨头很硬,馆公正给□□呢。”有人站在檐下看热闹,“估摸是硬骨头,划伤馆公,偷跑出来了!啧,这身段精瘦的,倒是真不错,难怪馆公如此气急,兴许这就是他扳倒红鹤班的本钱了!”

“哈,两家打擂台,好一阵热闹啊!”

“跑的是谁?瞧着有点眼熟啊。”

“您还不知道呢?”

那人更起劲了,“皇城司那班佛老爷你知道吧?他们奉皇命在外,三衙不管,率臣避退,端得是一个威风凛凛,此人曾经就是皇城司使都元谏,咱们老百姓最大的佛爷!不过菩萨都有自身难保的时候,何况是咱们这些看天吃饭的呢?”

“这不,都家被对头参了一本,全家男女流放,这位大爷罪责更重,烙了奴印,扔进了鸦胆馆,不日便要接客。”

看客压低了声音,“本来,都家大爷与官家也是自小情分,不至于沦落风尘这般下场,可谁让他得罪了桃家那位——”

他呶了呶嘴,示意同伴看向街头。

便见禁军开道,为首者骑着一匹玉腕骝,鼻尖翘,菱唇红,稚嫩得出乎意料,与众人想象中的绛衣大冠生杀予夺很有出入,但细细一看,单是那一身臣僚袄子锦,天下第一等乐晕锦,非皇亲大将军所不能享用,他们既惊羡又畏惧,窘迫慌乱避在一旁。

如今男女同朝为官,有的娘们手段毒辣,狠起来比爷们都厉害,他们吃了不止一次的教训,哪里还敢轻视。

尤其是桃家,桃般乐,这姑奶奶杀性重,生来就是天下人的克星,她张扬跋扈,恣肆无忌,耳朵里听不了一句忤逆之言,偏官家爱重她,委以重任,执刀行走金庭之中。

那跌跌撞撞的人影与军队顷刻相撞。

“有好戏看了!”

不知是谁起哄了一声。

谁不知道都家做了桃家的踏脚石,年前桃般乐还是殿前都虞侯,朝廷里的三流角色,可年后她面圣,据说当堂提交了一份都家的罪状以及证据,砍倒了挡路的大树,从此青云直上,擢升为殿前司都点检,成为执掌一言的殿帅,看得人眼红难耐。

“……是你!”

都元谏当场认出死对头桃般乐,恨得嚼穿龈血,他毫不犹豫飞身越马,祭出匕首,要割破她的喉咙。

禁军吓得魂飞魄散。

般弱也不抵抗,脖子懒洋洋往后一歪。

瞧她多好,自带姿势!

“桃般乐!”都元谏手掌发颤,双目赤红,“你什么意思?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她都对他做了什么?

亲手抄了他的家,还把他送进了鸦胆馆!

她甚至跟馆公说,要他接满半年的客,才允旁人为他赎身!

都元谏不敢相信,他亲手捧着长大的小玩伴,怎么变得这样利益熏心,六亲不认?她难道忘了,是谁天还不亮,背着她去学堂?是谁熬了半宿,只为给她做一根月事带?又是谁陪她走过了十二载春秋?

“真对不住了。”般弱摆出那一副软骨头的模样,“我啊,离经叛道,背信弃义,劣迹斑斑,真没救了。今天呢,你要不杀我,我肯定会把你送回鸦胆馆的。我这个人,毛病最多,尤其有一样,就爱看圣人堕落红尘。”

都元谏最终没下了手。

她的肉,她的心,那一寸不是他养出来的,他怎么能剜得下去?

馆公赶到,押住都元谏,冲着般弱赔笑。

“我这位哥哥,还有几日接客?”般弱问他,“我也好带着姐妹们去捧场一回,总不辜负了情分。”

“快了!快了!”馆公谄媚道,“就在七日之后!”

“好!我候着!”

她大笑离开。

七日之后,都元谏挂名宛哥,在鸦胆馆初次登场。

台上,馆公唾沫横飞,卖力吆喝名器,要将他这个曾经的权臣卖出高价。

台下,她拥着俩红倌儿,嘴里叼着一头黄金雀,引得他们献上红唇,争相追逐,风流嬉戏。

他怔怔望着她,隐约记起,她也曾叼着一头乳糖狮儿,去哄不爱喝药的他,“哥哥乖,吃了我这头小白狮儿就不苦了。”

怎么就变了呢?

他的小白狮儿说好要守着他,不让任何人觊觎他,伤害他,才短短数载,怎么就变得这么陌生?她亲手推他入火海,又践踏他至深,只为了看一场圣人堕落的好戏么?

“小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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