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那么灵术的强弱也就决定了人种的贵贱,他所认可的强者会得到他的最高礼遇和敬意,但如果是弱者的话,在他眼里可能都不如双一次性筷子,都是那种想掰断就掰断的一次性消耗品,没有任何价值,看的顺眼的就当仆从,看不顺眼的就……
扶风很不喜欢这种人,林谟也觉得太极端了点,但古焱在被他打了一拳以后(?)对他真如铁血兄弟一般,热情到非要扶风把他扇走才肯罢休,说真话林谟有些应付不过来这种人。
林谟走到火堆旁慢慢坐下,他静静地看着摇曳的火焰,不远处古焱倒插在地里不省人事,坐在林谟旁边的扶恒只能熟视无睹,摆弄着脚边的成片的酒壶,无奈地眨巴一下眼,道
“我想可能误会了什么……”这哪是白天的纨绔,完全就是一个自己找打的逗比啊!
“你没有误会什么,我们依然只是利用关系,我完成任务后会把报酬给你的”林谟刻意冷淡地说道。
“也用不着这么紧绷绷的”族长知道他会错意了,但也不说破,只是点了一条烟,慢悠悠地抽着,他的声音难得这么温和,“不像你。”
“哦,那在你心中我该是个什么样子”林谟饶有兴致地问道。
几乎脱口而出“是个混蛋”
……
不出所料
“但起码是个温柔的混蛋”他悠然地吐了一口烟圈。
“……”一瞬间的安静。
“你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了。”他眼神有些黯淡,低低地,一字一顿地说道,“为什么?”
“感觉”
“只是感觉?”他有些气笑了,“我以你整个族群的的性命为要,就换取了一个假身份,你认为我温柔?”
“你本可以不管,就当作没有看见。”
“呵”他发出一声鼻音,回忆似得,慢慢说道,“我有一个妹妹,她很漂亮,却有着器官衰竭的先天疾病,虽然活着,但却永远丧失了站在大地上的机会和她大半辈子的寿命,我最开始旅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到名医救她,为此我跑遍了几乎整个世界,却依然一无所获,还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没能陪着他,到现在,哼”
他随手抄了个酒壶,猛地灌了一口的酒水
“我已经三年没回过家了啊,我这个她唯一的家人已经把她晾在那儿三年了啊。”
“不久前,我又爱上了一个女孩,相比时间不长,但我也不是没有意识到她对我的情感,可那又怎么样呢,我和她,连生在一个时代都做不到,终究只是陌路人,可我的离开,带给她的痛苦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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