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郑明秀的手臂因急速撞击石块还在流血,还好那个男娃没什么事,见他吓得面色煞白,她忙搂住男娃轻声哄着。
街上出奇地安静,四王爷几个大步,走到郑明秀面前,和蔼道:“多谢你救了我儿。”
郑明秀一愣,抬头看去,只见一位尊贵如谪仙一样英俊的男子,气质非凡地站在那里,叫这周围的一切都显得俗不可耐。
郑明秀结结巴巴地:“没…没关系。但是这孩子吓坏了,回去要好好哄哄才是。”
说着,那绿衣男娃哭着抱住了四王爷:“父王!”
这时,一位侍卫打扮的人匆匆跑来,大声呵斥:“大胆!这是咱们当朝四王爷和世子!还不下跪行礼!”
郑明秀正吓得不知所措时,只见四王爷不在意地摆了摆手:“何必在意这些俗礼。要不是这位娘子救了远儿,远儿势必会受更重的伤才是!”
看到郑明秀的手还在流血,四王爷皱了皱眉头:“你的手受伤了,小七!快带这位娘子回府中,让府医好好看看!”
说完,不顾郑明秀慌张地推脱,强行让侍卫将娘俩儿带走了。
——
见到郑旭来到了府城,莫夫子高兴得不得了,好好鼓励了郑旭,还有半月时间便要进行招考,要郑旭最近好好复习复习才是。
从名人书院中出来,郑旭想着没事,便拉着吴晴薇想好好逛逛府城。
不得不说,府城就是府城,是清河县没法比的。
街上卖什么的都有,还做的很是精致,并且物美价廉,吴晴薇逛得很是开心。
两人拉着手这家店铺看看,那家店铺看看,买了不少小玩意儿,打算回去带给家里人。
吴晴薇路过一家胭脂铺子,有些好奇,因郑家和吴家家境都一般,故而家里都很少能见到这些东西,她也是一直素面朝天的,只是在新婚的时候,擦了一些。
见这家胭脂铺子来往的女子络绎不绝,说明这家店铺的商品必定很受欢迎,客人大多数衣着普通,想来,这是个平民的胭脂铺子。
见自己娘子小脑袋一点一点地,对着胭脂铺子所有所思的样子,似乎很感兴趣,郑旭忙拉着她走了进去。
吴晴薇看着胭脂铺子的掌柜一副倨傲的样子,而周围的女子都讨好地问这问那,他还一副不怎么愿意回答的样子,不由皱起了眉头。
看来,从古到今,受欢迎的化妆品店,那柜台的人,都是服务态度不怎么好的!
她四处看了看,没有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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