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低头看了看他的手,这白白净净的小手,就这么被咬了,看着真是挺心疼的。我小心翼翼的用手指摸了摸,抬眸看了看他,问:“被什么东西咬的?怎么咬那么狠,你痛不痛?”
他顿了一下,很快就抽回了手,略有些不耐,道:“不管你的事。”
“我也是关心你嘛,万一是被疯狗咬的,得了狂犬病,我也好做足准备不是。”
“准备?什么准备?不离不弃,还是一脚踹开?”他侧着头,斜着眼,一副冷漠嘲的样子,说完,就甩手走人了。
我赶紧关灯关门,追了上去,跟在他的身后,笑嘻嘻的说:“当然是不离不弃啦。”
对此,他只对着我冷哼了一声,那态度明显是不信的。其实呢,我也是不信的。
我爬上他的车子,看了看时间,道:“时间还早,我们去喝酒吧。”
“不去。”他很果断的拒绝。
“去吧,你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做,我今天碰壁了,心情不好,就陪陪我呗。”
“我为什么要?”
“因为你看起来,心情也不咋地,我觉得我我们应该是志同道合的。”我龇牙笑了笑。
他十分不耻的冷笑了一声,摆摆手,道:“没兴趣。”
之后,无论我怎么说,他都坚定不移的将我送回了家。车子停在小区门口的时候,还对我说,“你先安分几天,别折腾。”
他说这话的时候,眉宇间有一抹疲倦,也不知道那大半个月是做什么去了,竟然会那么累,还带了个不知名的牙印回来。我想了一下,便认真的点了点头,说:“好。”
然后,我就下了车子,退到一旁,看着他的车子远了,才转身进了小区大门。只是当我走近自家楼道的时候,却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从里面出来,我下意识的躲到了花坛中的树丛后面,看着那个人有些气冲冲的上了车,然后飞快的启动车子,又迅速的开车走了。
我躲了一会,才从里面出来,抬头看了看上面,在外面站了一会,才上了楼。这一次,这里不是在橡树园,我不用仅仅只在楼下看着楼上的灯光。
开门,就看见于嘉禾蹲在地上正在收拾地上花瓶的残骸,我换了鞋子过去,周遭似乎还隐隐含着一丝香水的味道。
我蹲下来,跟他一块收拾。
我并没有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可过了一会,他却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跟我解释,“我刚刚不小心撞到,所以才打破的。”
他的领子上有一个很淡的口红擦过的痕迹,我盯了一会,又抬眸去看他,笑着‘嗯’一声,并未多说。然而他却直直的看着我,默了好一会,才问:“你信我?”
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我信不信他,其实也不重要吧。我从他手里将那几块陶瓷拿了过来,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笑道:“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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