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她躺到床上的时候,钟渝累的一个手指头都不想动了。因此哄初初睡觉的时候,她也不小心睡着了,直到后半夜她忽然惊醒过来。
今天还没更新!
钟渝帮初初盖好被子,爬到飘窗上开了电脑,进网站之后果不其然有一堆粉丝在底下催更了。
钟渝没敢开小差,打开文档立刻就奋笔疾书。
大概是因为今天和季殊待了一整天,夜晚钟渝格外有灵感,码字时速飚到了四千,一下子就写完了一章。
她写完之后又回头看了一遍,整理剧情修改错别字,然后对这一章的情节格外满意。
虽然她讨厌季殊,但也真的不得不承认,季殊是她的缪斯,是她的灵感源泉。
她写的小说,一直以来都不知不觉地充满了季殊的影子,有时候是对人冷冰冰的他,有时候是深夜温柔待她的他,有时候是面对工作一丝不苟的他。纵然主角性格千变万化,但都能从其中窥见一点季殊接人待物行为处事的习惯。
也幸好季殊他本人从来不看小说,更不会看她的,所以她才不会担心被发现。
一本小说,主角出色了,才能让读者印象深刻,当一个人物刻画得好了,故事情节似乎也就信手拈来了。
她不是天赋异禀的作者,一开始也纯粹只是爱好,但是她勤奋,三个月写一本,即便是哺乳期带孩子那么累,她都会见缝插针的码字。长此以往,渐渐的也就摸到了一点门路,也因此写起来越发顺手。
她现在写的这本,是她这两年来数据最好,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一本,她绝对不能断更。
钟渝把稿子复制到网页发布了,一刷新,立刻就有几十条评论,都是一直在等她更新的死忠粉。
钟渝正要敲键盘回复,就听到旁边床上的初初小小声的叫了她一声,“妈妈。”
“嗯?”更新完的她轻松了很多,“吵醒初初了吗?”
初初爬下床来到窗边,被钟渝一捞就上去了,她迷迷糊糊地,被钟渝放在肚皮上,立刻又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睡之前还在念叨:“明天去……爸爸。”
第二天钟渝还没睡醒,初初就在床上爬来爬去玩自己的了。
她也只能起床,一边煮早餐一边给她冲奶粉。
期间初初一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最后喝奶的时候也一只手抓着她的衣袖拧来拧去。
“两只手抓着奶瓶喝哦。”钟渝戳戳她的脸颊。
她只好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衣服,隔了一会,又拿开奶瓶,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妈妈,我想爸爸。”
“爸爸今天要上班没有空哦。”钟渝说,“妈妈带你去动物园玩好不好?”
钟渝很少带初初出去玩的,一个人带小孩太累了,初初走不了几步路又不爱坐手推车,常常都得她抱着。
但今天她摇了摇头,坚定地说:“爸爸不上班。”
连动物园都诱惑不了她。
“那带你去爷爷奶奶家玩好不好?”钟渝继续努力,“你好久没见爷爷奶奶了哦。”
初初咬着奶瓶犹豫了一下,还是要爸爸。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