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丹珠高兴地带着胥余等人往自己的部落而去,他对胥余非常的尊敬,不仅仅因为胥余自称是新的商王。
而是对胥余这波人的实力非常佩服,他的部落以擅射闻名,他对自己的射术也十分自傲,但在两百步外射中敌人眉心,这是绝无可能之事。
而且这几个人还带着海东青,带着两头熊。这都是丛林中最厉害的猛禽凶兽,但是它们似乎比自己的哈士奇还要乖巧,还要温驯。
说到哈士奇,他不由叹了口气,要不是它们忽然发癫乱跑,自己也不会遇见岛人。
胥余注意到那丹珠虽然没有马鞍马镫,但是他骑在高大的驼鹿身上,两只手握着它的犄角,倒也十分稳当。
胥余发现驼鹿还真是个好东西。体型大,耐力强,跑得快,跳得高,各方面都优于马,只是限于环境因素,别的地方没办法驯养。
不过现在自己在东北发展,如果能大规模驯化驼鹿的话,说不定能有大用。
东南亚南亚那一带有大象兵,中东有骆驼兵,就是没听说过哪里有驼鹿兵。
我要是弄出一对驼鹿兵出来……那一定很拉轰吧。
胥余的目光又落在那两条二哈身上,这种在后世以蠢萌闻名的狗,其实是正儿八经的雪橇犬,用来工作的。
在这片土地上,它们的作用也应该被发挥出来才行啊。
来到东北两年,胥余突然发现,自己一直躲在平安邑那一亩三分地里,忽略了太多的东西。
看来,是得重新规划一下了。
……
作为尊贵的客人,胥余的到来赢得了整个部落的隆重欢迎。
当天晚上,部落中央的空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熊熊篝火,巨大的松木烧得噼啪有声,火星飞溅。
肥美的狍子被架在火堆上,烤得滋滋冒油,用以招待远方来的贵客。
部落的族长乌云珠,亲自切下一块最肥美的鹿肉,放在胥余面前的陶碗里。
胥余微笑着切下一小片,沾了点盐,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阿狸见状,迫不及待地切下一块鹿肉吃了一口,刚一入嘴,立马便吐了出来,“呸呸呸……好腥啊。”
胥余笑道:“这可是最正宗的烧烤,你就是被惯坏了。”
阿狸垮着脸道:“我吃不惯嘛。”
“调料包带了吗?”
“带了。”阿狸飞快地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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