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星邑的冬天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
人们盼啊盼,终于把春天盼来了。虽然这个春天没有万物复苏,百花盛开的盛景,大地依旧干枯,天空依旧阴沉,除了稍微热一点,和冬天没什么分别,但这便足够了。
天气热起来,路上不再有那么多冻死骨,人们觉睡得舒坦,干活更有力气,连街头巷陌的交谈声,都比冬天大一些。
江白昼卯时进城,下城区的天还没亮透。
街上的红灯都燃着,但夜不那么黑,便显不出灯的辉煌。它们在迟来的春风里摇摇曳曳,连成一片阑珊的红,像少女脸上褪色的胭脂,带几分凄凉。
酒肆已开门营业,这儿卖的都是便宜酒,因近几年酿材昂贵,除以前存下的陈年佳酿,新酒都不大好喝,不知是用什么东西酿出来的,人们也不计较。
掌柜的年纪不轻,似乎有五十岁了,正督促账房,尽快把昨日的账算清。
账房打着哈欠连连点头,抬眼一瞥,突然见大门口走进一人来,黑衣乌发,全身无佩饰,打扮得朴素平常,那张脸却十分惹人注目。账房看得愣住,手里的算盘不自觉脱落,掌柜的随他目光望去,也是一愣。
“客官,买酒吗?”
“这有什么好酒?”江白昼挑了一张斜对着门的桌子坐下,这个位置能看见街上的行人。
掌柜的推开店小二,亲自来伺候:“什么酒都有,只要您叫得出名号的,我们这儿一应俱全,陈酿稍贵一些,新酒物美价廉。”又问,“客官风尘仆仆,打哪儿来呀?阳城?天气虽转暖了,但早上还是冷,要不……给您来一坛女儿红,驱驱寒?”
江白昼点了点头。
酒送上来时已是温好的,桌上的酒碗有摊开的手掌那么大,他斟满一碗,一口饮尽,面色不变,呼吸都未乱分毫。
掌柜的赞了声“客官好酒量”,江白昼没吭声,斟满第二碗,依旧一口饮尽。
正在这时,酒肆门外不知何时围了一群人,嚷嚷吵吵,好不热闹。掌柜的顿时面露不悦,走过去挥了挥手:“散开!快些散开!别挡着我做生意,一群穷光蛋,又买不起酒,天天来占别人的地盘!碍眼!”
门外七八个人,有青年有少年,有穿着普通的百姓,也有衣衫褴褛的小乞丐,他们齐齐冲掌柜的“呸”了一声:“门外的大街也是你的地盘?忒不要脸!”
“就是!这是大家的地盘!”
“咱们讲自己的,别搭理他!”
“说到哪儿来着?”
“胡当家大发雷霆怒,宋小人沦为丧家犬!”
“对对对,我接着说……”
江白昼放下酒碗,招呼掌柜的过来:“他们在说什么?”
掌柜的对他十分客气:“客官不知道?半年前,荒火爆发内乱,原二当家宋天庆被赶出洛山,现任掌事者是胡大当家,胡冲山。但也有人说,胡冲山空挂一个大当家的名,其实是副手,他背后另有一军师,是当年唐春开老前辈的亲传弟子。此人掌管荒火一切大小事务,只是鲜少露面,无人知其名号。”
龙荧?江白昼愣了一下。
掌柜的道:“那日荒火内乱打得激烈,宋天庆原本逃不了,但他早早便投靠飞光殿做了走狗,有人前来接应,这才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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