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我不知道她有什么资本冲我们发脾气啊?”
“就是啊,不过就是个死皮赖脸地要住在别人家里的寄生虫而已,又不是我们家的大小姐,她哪来的资本高傲成那样?要我说啊,他们一家三口在这里寄人篱下,白吃白喝还什么都不做,根本就连我们这些下人都不如的好吗?”
“就是,要是哪天先生或者太太心情不好了,想把他们赶走,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再说了,我们家真正的大小姐都没像她那么拽呢!梓笙小姐从来就不对我们发脾气,就算我们犯错了也总是说下次注意就好,我敢说别墅里面的人没有一个不喜欢梓笙小姐的,这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风范好么?秦诗雨那是什么鬼啊!”
当时秦诗雨也不大,十五岁。
而这两个女佣的话,在她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口,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复原。
她大概是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太久了,所以她都忘了,这里根本就不是她的家,她只是一个寄生虫,她连下人都不如,这栋别墅里没有人是喜欢她的,而秦梓笙才是真正的主人,每个人都喜欢她,她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呵呵,真是可笑,真是可笑啊!
凭什么她就要被人这样议论?
凭什么他就要被人这样糟践?
她不甘心!
从那天起,秦诗雨就变了,只要是秦梓笙拥有的,喜欢的,那么她想法设法地,都要给抢过来,变成自己的东西!然而她又很善于伪装,她把自己伪装成秦梓笙的好妹妹,而秦梓笙那个傻瓜又从来没有怀疑过,还是继续那么蠢地对她好,她想要的,都给她……
看吧,什么大家闺秀,不过就是一个十足的蠢货而已!
秦诗雨就这样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秦梓笙对她的好,一边在心里,暗暗地嘲笑她,计划着,要夺走她的一切。
以前她抢走的,不过就是衣服,玩具,首饰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但是突然,有一天,秦梓笙带回了一个,让她迫切地想要,不惜一切手段都要得到的东西。
不,那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个人。
没错,就是赵旭廷。
那时候秦梓笙和赵旭廷还正处于热恋期,秦梓笙把赵旭廷带回家来见父母。而秦诗雨就在看到赵旭廷的第一眼,就深深地被这个男人给迷住了。
那个男人那么帅,那么高大,还是赵氏集团的大少爷,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魅力。
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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