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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寻踪辨迹(第2页/共3页)

; 【好家伙,月票榜没你我不看,上架就全订!快写。】

【啊这,在建文档了,记得多多投票啊。】

【放心去吧!】

毕方:“……”

真是沙雕网友欢乐多啊。

【可兔子没那么好抓吧,以前上山见过野兔子,那家伙,嗖嗖的!尾灯都看不见了。】

【有吗?我感觉我家的兔子都跑不动……】

【家养的能和野生的一样吗?而且你那是兔子吗?你那明明是猪!】

的确。

看到弹幕的毕方也不得不承认,野兔子的确难抓,不仅生性机警,听觉和视觉灵敏,而且逃跑迅速,隐藏严密。

敌害虽多,但能捕到它的动物很少,不靠陷阱几乎不可能。

而毕方不可能浪费大量的时间在这上面,系统要求他要在七天之内求生成功,没个一天半天的,制作出来的陷阱根本不可能有收获。

但这样的动物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野兔有个怪癖,就是爱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出窝进食都走同一条路,日久天长,就在草地上踩出一条依稀可辨的小路来,再加上它昼伏夜出,我们现在顺着它走过的痕迹追踪,基本就能找到它的老巢!”

【兔子:吾命休矣!】

【被方神盯上还想走?】

【冲冲冲!】

【抄家可还行】

【985丶旅途锅赠送给主播鱼翅10】

【评论留言赠送给主播办卡10—这就是传说中的追猎吗?】

解释到这,毕方抄起棍子,顺着足迹就追了上去,如果一切顺利,或许一两个小时后,他就能吃到兔肉了!

在深山老林打猎,还是素来以狡诈著称的野兔,这种情况哪有人见过?

常年在城市里安逸生活的年轻人们全被吸引了,看着毕方在幽森的树林里寻踪辨迹,顿感紧张刺激,呼朋唤友的叫人来看,观众人数几乎一直在上升!

轻轻松松,就突破两百大关!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的混交林内,这种土都比较软,留下的脚印一眼就能看出,再加上兔子野外觅食是东啃一块,西啃一块,这又是一个容易辨识的点。”

“而且树林里一般有比较高的土坎,那里百分之九十有兔子路,因为兔子喜欢站在高处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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