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烁着厌恶和恶心:
“我靠,真吃啊,这可是他女儿的肉啊,而且还是生的。”
但小弟却不在意,反而翻了个白眼:“这踏马和生不生的有联系吗?”
囚犯摇了摇头,眼里带着几分纠结:
“你吃过生肉吗?”
小弟楞了一下,他挠挠头,神色不解的问道:
“没,怎么了?”
囚犯看了甘地一眼,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向旁边退了两步:
“我吃过,生肉这东西吃多了会拉肚子。”
小弟脸色一变,他似乎明白对方后退的理由,他连忙冲过去,试图从甘地手里抢走这一截脚趾:
“我靠,你个蠢狗别吃了。”
甘地不理会,此刻的他就像一条护食的野犬,张牙舞爪的喊着:
“嗷嗷~我,我要吃,我要吃。”
也不知道是因为体格好,还是因为疯了之后力气变大了。
二十来岁的小弟,硬是没抢过五十岁的甘地,反而被甘地一把扯下了裤子。
而看着周围其他囚犯一脸看热闹的模样,小弟不由的急了,他一边跟甘地撕扯着自己的裤子,一边怒骂道:
“别踏马看戏了,你们这群死扑街,他要拉裤子,到时候还要我们帮他洗。”
听小弟这么一说周围其他囚犯这才反应过来。
洗内裤,洗袜子,这绝对是监狱最恶心的工作。
因为劳动改造,再加上男人分泌旺盛,再加上香江潮湿闷热,内裤和袜子的味道不要太酸爽。
甘地现在疯了,让他自己洗衣服是肯定不可能的。
但问题是甘地肯定要走的,他不可能留在这里,所以他的衣服肯定要周围这些囚犯来洗,而想到甘地拉裤子的囚服?
周围那几个看戏的囚犯不由的急了。
他们纷纷冲上去,试图从甘地手里抢走脚趾。
但说来也怪,七八个人居然硬是没从甘地手里抢出脚趾,而看着将脚趾死死藏在怀里的甘地,恼怒的众囚犯不由目露凶光。
好在下一秒,操场外响起一声威严的训斥声:
“干什么呢!死扑街,一个个要造反啊!”
见狱警大步走过来,小弟连忙立正站好:“阿sir,是这样的……”
但还没等他说完,中年警察抽出警棍对着小弟的肚子就是一棍:“我让你说话了吗!”
警棍很重,别看外面包了一层胶皮,但里面却是实心铁棒。
不会用警棍的人,甚至能用这东西打断人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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