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不过,并不妨碍李雾龙选择一只小白鼠来实验就是了。
“接着!”
李雾龙轻轻一踢,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从地上弹起,跳到了林平之的胸前,让林平之下意识地将铁片握在手中,茫然地望向李雾龙。
“你不是想要跟我学剑吗?”
李雾龙望着林平之,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奇特的笑意。不过在沉重的暮色下,林平之显然并没有发现。
“是的!”
林平之双腿一弯,又想跪下。
“拿着这把剑,每天不停地全力向前刺出。什么时候让我满意了,我就教你一招剑法。”
林平之先是满脸大喜之色,但是看到手中的铁片时,顿时又消失不见。
“这是……剑?”
林平之的嘴角不断抽搐着,显然难以理解李雾龙的恶趣味。
李雾龙脚下微微用力,将一段树桩踩得四分五裂,然后从中挑出两块大小相近的木块,抛给了林平之。
“将它钉上去,剑柄不就出来了吗?”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铸剑谷的铁匠们每日都能看到惊奇的一幕。
一名衣着不凡的俊俏少年,每天都站在铸剑谷中,拿着一把“剑”不断地前刺,哪怕汗流浃背,哪怕手都累得难以抬起,都没有一刻停止。
炎夏已至,衡山城外的一处树荫下,一处简陋的茶馆内,不少往来的商客都停驻在此避暑。
“没想到,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连君子剑这样的正道十大高手,居然也会剑败在一名无名之辈剑下。”
一名腰悬长剑,满头白发的老翁,一副江湖人士的打扮,一口气喝掉半碗茶水后,突然大声地感叹道。
“来,给这位大侠再来一壶碧螺春……”
白发翁的话语,显然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旁边的几名汉子立刻按照规矩,给白发翁打了一壶好茶,以便获取更多的消息。
对于江湖中的底层而言,华山派掌门,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居然有人能够打败这样的大人物,自然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
“话说当日在福州城外,那可是剑气冲宵……”
半个茶馆的人都围在白发翁周围,看着对方手舞足蹈的诉说着。说到精彩之处时,发出的惊叹声吸引到更多的人围了过来。
茶馆一角,两名青年显然对此不敢兴趣,特别是其中稍微年青一点的,更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略微年长的青年将茶水一口饮尽后,顶着烈日走出了茶馆,沿着大路一直向衡山城走去。
略微年轻一点的青年,腰间悬挂着一件被厚布紧紧裹住的长条物,正是林平之。
虽然已经不再排斥这把勉强能称为剑的武器,但是生性好面子的林平之,还是选择将它层层包裹,以免惹人耻笑。落后半步的林平之,不时带着一丝羡慕之色望向李雾龙的背影。
一把普普通通的长剑,一把带着一点弯曲的黑色长刀,还有一把最为耀目,里包皮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
按理说,这样一把长剑应该夺去所有的注视,偏偏一旁的一刀一剑,同样如同黑洞一般,让林平之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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