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在律法的角度,万历皇帝一定要废长立幼,就是想立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为太子,并不是找不到理论上的支持。
假若将立储问题看作是一个法律案件,交由一个独立的法庭来判定,那万历皇帝委托律师根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来辩护,胜诉的可能性得有七八成。
这就意味着,万历皇帝完全有能力将朱常洵推上太子的位置。
首先,朱常洛虽是皇长子,可并不天生就有继承大统的权利,他几个弟弟同样没有这个权利。
皇帝的儿子在被册封之前统统没有权利,否则就不用特别举行册封太子或封王的典礼了。
就是说,权利都是皇帝赋予的。赋予才有,不赋予就没有。
其次,立长不立幼,只是传统的习惯,叫宗法也可以,但并不是强制性的法规。
尤其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更是明显。明成祖以第四子的身份,从侄子手中夺取皇位,根本不考虑他二哥三哥的优先继承权。
如果非得坚持继承皇位必须按出生次序来定,那不等于是要否定永乐皇帝的合法性吗?
第三,根据太祖洪武皇帝的规定,嫡子有继承皇位的优先权。优先继承权是什么意思呢?
说白了,还是子以母贵,皇子的地位取决于他母亲的地位,出生年月乃属次要,并非关键。
那么,朱常洛的母亲王氏是恭妃,而朱常洵的母亲郑氏却是皇贵妃,谁更有优先继承权?
第四,再退一步,如果非要立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不可,万历皇帝仍然有办法。
他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比如不孕)废去王皇后而立郑氏为后。
这样,朱常洵就成为名正言顺的嫡子了。
在大明一朝,宣德皇帝、景泰皇帝、成化皇帝、嘉靖皇帝,都有过废后之举,也没见朝局发生什么政治波澜。
所以,在立储的问题上,万历皇帝如果执意坚持废长立幼,十有八九是可以取胜的。
但很可惜,他没有采取强硬的立场,一拖再拖,最后闹得不可开交的地步。
如果说万历皇帝是考虑李太后的感受,似乎也说不通。
为什么敢避开李太后狠狠拿下张居正,继而又拿下冯保,却在立储的问题上优柔寡断呢?
当然,也不能将这个问题简单地归结为文官集团的强大力量。
好像皇帝没有办法抵御文官集团似的,好像皇帝的权威完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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