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自然醒,出门有跟班。早餐咸鸭蛋配粥,吃完蹲河边钓鱼。皇帝的生活就是这样朴实无华且枯燥。
“万岁爷,有几个洋鬼子找您,说是您要的马送来了。”
孙来福的小短腿跑的飞快,一身最小号的吴京同款迷彩服穿在身上被他健壮的体型撑得鼓胀。
头上戴着李明启在咸鱼上淘来的八零钢盔迷彩版。因为身高的原因,所以孙来福十分抗拒使用步枪。
(钢盔十五元一个,库存量大到让人目瞪口呆。)
所以现在他身上的武装带挂了四柄装好子弹的斯达尔式左轮手枪。
脚上是一双高帮劳保鞋(防砸防扎脚),腰侧还配备了一柄钢制手斧。
大腿上的高仿军用腿带里插着一个手电筒和一柄高仿尼泊尔军刀(这东西在某宝上被归类于户外防身你敢信?)。
胸前挂着10×50的高倍望远镜,脸上还戴着个护目镜。迷彩服外套着防刺马甲。
孙来福的这一套装备现在是帝国国防军的通用装备,不过一般士兵是步枪+两柄左轮。
这是李明启又双叒为这些帝国‘刁民’们更新的结果。
这是孙来福这家伙看到锦衣卫的形象岗制服非常羡慕,缠了李明启好几天才得到的新军服套装。
至于以前发下去的那些牛仔服和工地迷彩服,则是被一心为万岁爷省钱的刘有财收了回去,换成了现在的套装。
不过因为李明启有些膨胀的原因,除枪械外每人发了四套。
就算是这样,孙来福看着锦衣卫身上的衣服目光中依旧带着羡慕。
毕竟常服就是比迷彩服要好看一些,尤其是锦衣卫们还十分装13的走哪都戴着墨镜。
“说吧,你又看上了什么。别解释,你一撅屁股我都知道你要拉的是什么屎。”
李明启收起鱼竿,旁边的狗腿子见状立刻接了过去,三两下就弄好放进了专门的包内。
被李明启看破自己的小心思,孙来福丝毫不觉得丢人,笑嘻嘻的凑到李明启身边说道:
“万岁爷真是慧眼如炬,这次那帮洋鬼子弄过来了不少好马,我觉得国防军士兵们应该成立一支骑兵了。”
确实应该成立骑兵了,这些战士以前都是些农民。顶天骑过骡子,当然,自己的婆娘不算。
到了这里要是不练练骑马,以后出门都成问题。
这段时间因为缺少马匹,新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