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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洋人的钱不好挣啊(下)(第1页/共3页)

由于近代将明清“开海”作为政治正确的观点之一,被划为“禁海派”的朱纨在后世的评价并不算高。

但从皇帝的角度来看,朱纨确实是嘉靖朝一名清正肯干的贤臣。

在隆庆开海前,闽、浙两省由于长期海禁,民间海外贸易作为违法行为,一直处于偷偷摸摸、暗地里发展的尴尬境地。

而当时中国沿海地区的各个阶层,无论穷富和职业,皆与海上对外贸易利益相关。

在此情况下,不少沿海商民只有公然违抗法令,私自出海贸易,有些甚至不惜勾结“夷人”和“倭寇”,并诉诸武力,引发了著名的“嘉靖倭乱”。

嘉靖二十六年,一伙三百四十多人的福清私商泛海通番,明廷谕查劾海道官员,朱纨便因此被任命巡抚浙江兼管福建海道,并提督军务。

朱纨到任后,发现海防松弛,不堪入目,昔日战舰十不存一,兵额严重不足,漳州、泉州那么大一片海域,从前旧额是二千五百人,到嘉靖二十六年仅剩一半都不到,且多为老弱残兵。

于是他着力整顿海防官军、厉行海禁、拆毁违式大船,革绝渡船,严格保甲,搜捕奸民。

同时又派遣都指挥卢镗领兵,一举捣毁双屿岛的走私贸易巢穴,卢镗率福清兵奋勇杀敌,很快就讨平了盘踞于覆鼎已一带的倭寇,并在九山洋水战中打败王直。

接着,明军在双屿筑置堡垒,擒斩真假倭寇不少,连大盗李光头也落网被杀。

当时整个帝国都知道,所谓的“倭乱”,绝大多数是亦商亦盗、以海外贸易为生的浙闽两省人,只有极少数的日本浪人参与其中,而且这些日本人往往受雇于中国大海商。

而朱纨在给朝廷报捷的奏疏中,公然指责浙闽两省的世家大族与“倭寇”有勾结,并在疏中愤然明言,“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

这项指控,相当于在浙江、福建沿海的豪强家族中扔下一颗巨型炸弹。

由于福建、浙江两省的沿海豪民皆在朝中有代理人,两省的豪门大族,立刻动用家族中所有的官场资源,对朱纨展开了强烈反击。

浙闽籍的朝廷言官纷纷弹劾朱纨,一方面说被俘的海盗都是良民,不是贼党,更不是倭寇,要求从轻发落。

另一方面说朱纨污蔑浙闽士人,惑乱视听,并上奏说朱纨巡抚浙江兼管福建海防的职权过于繁重,请求明世宗改巡抚为巡视,从而削减了朱纨的权力。

之后又有御史陈九德弹劾朱纨,认为他在福建走马溪之役中擒获海贼李光头等人后,就地斩首的行为是为“擅杀”。

在明朝,生杀大权必须掌握在皇帝手里,朱纨擅自杀伐,给了言官弹劾他谎报军功、僭越权力的理由。

结果明世宗因此便革了朱纨的职,还派人去军中审问调查。

在朝廷派出的审讯官到来之前,朱纨已看出闽浙官员必得加罪于他,因而悲愤道,“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

随即,朱纨便仰药自尽。

自此明廷罢巡视大臣不设,中外摇手不敢再言海禁之事,从此海防废弛,海寇、豪民弹冠相庆。

朱纨死后不到五年,葡萄牙人便通过行贿进入了澳门,并成功取得了居住权。

朱纨死后十七年,隆庆帝即位改元,解除了一直以来禁止百姓“贩夷”的律法,允许福建漳州、泉州百姓“准贩东西二洋”,打破了自朱元璋时期就确立的民间私人海上对外贸易的禁令。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朱纨的牺牲无疑是一种“落后”的牺牲。

嘉靖年间,世界已进入“大航海”时代,明廷已经放弃了原来作为法定货币的大明宝钞,转而使用具有硬通货性质的白银来重新构建帝国的货币体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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