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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张而就、遗嘱与继承(第1页/共3页)

国内的继承法,在去年正式通过了国内第一部正式的法典——《民法典》之后,已经在今年的1月1日法典开始施行之日起,同步废除了。

李程浩对这方面还是有些了解的,在过去虽然大家都说到民法,但国内始终没有一部统一的民法律条,都是什么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之类地,最贴近的就是《民法通则》。

当然,这些随着《民法典》的实行,也都同步废止了。

所以如今国内的继承,自然是按照《民法典》来办事,尤其是李程浩的继承行为,正好是发生在法典实行之后。

当然,整体上来说,《民法典》只是将所有民法相关的法律条例汇总到了一起,有一定的增删但没有大幅度的变动,继承还是基本按照之前的继承法来。

而李程浩继承自李成岚的这一行为,属于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

否则的话,按理来说他的父亲才应该是法理上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毕竟李成岚这一边没有其他亲属关系。

不过李父本身对于这些东西不是很看重,要不然他也不会直接躲到国外去了。

至于遗产税的这个问题,目前在国内还存在较大争议,没办法很好的实行。

国外对于规避遗产税倒是有着较为成熟的应对,所以像那些富人,经常都能听到成立基金会的新闻,多半都是在为规避遗产税做准备。

所以那些什么欧美父母都是让子女去独自奋斗、不会给他们留下遗产的洗脑包,看看就好。

而国内因为目前还没有正经的遗产税立法,也只能征收一些“边角料”。

比如说如“春江花月夜”的那个别墅过户,还有别墅里面的那些车,以及山风娱乐这种公司的不动产继承,就需要承担一定相关的税务,而不是按照总的部分来划分。

反倒像是存款、现金等方面,李程浩直接就可以继承了,不过李成岚的存款对比普通人那肯定是很多,但她大部分的遗产还是不动产、股份之类。

好在就是不管是山风娱乐,还是贝思丽房产公司,都是营业状况良好,也没有什么偷税漏税甚至是明显避税的行径。

李程浩也不需要为此负担什么债务或是补缴税务,也不知道是李成岚一直这么“遵纪守法”,还是她也是先前的明星补税风波中的一员。

只不过按照遗嘱,他还是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就比如说做明星,这其实也是明确写在了遗嘱中的——遗嘱当然不是李程浩当初拿到的那份遗书,而是由律师起草的那一份。

里面详细囊括了,李程浩所能够获得的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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