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赫塞·科恩是土生土长的科尔多瓦省人,十六岁的时候辍学了。
十七岁成了科尔多瓦城卫军的一员,他身体健壮,又是村里学历比较高的人,在城卫军混的还可以。
那时的城卫军为了扩充势力,把抓壮丁的人手伸到了以前鄙视的高乔人上。
圣赫塞对当兵也不觉得有多辛苦,比放牛骑马有意思一些,十八岁的圣赫塞靠着高乔老乡们的支持,成了城卫军一名小队士兵队长。
当何塞在这具充满爆炸性的身体醒过来的时候,几天都是蒙蔽的状态,头痛到爆炸,两世记忆开始混合,搅拌,大脑如浆糊一样。
那天流了好几次鼻血,让手下的迪鲁特·阿拉贡以为何塞又去哪里大补了。
阿拉贡来自于同一个村庄,以圣赫塞小弟自居,剃着一个大光头,从小就是圣赫塞的铁杆迷弟。
甚至跑去问了军医,毕竟流鼻血好像就是什么病的前奏啊,跟报纸上的故事一样,
医生跟他说得病的可能不大,毕竟前几个月才体检过,跟何塞说的时候,差点被他打了一顿。
何塞也怕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还去了市里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只是有点炎症,
按前世理解就是俗称上火,是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太多导致的,吃点消炎药就行,身体素质非常好,让那个检查的护士妹子都想约他去旅店看病了,何塞义正言辞拒绝了。
有段时间圣赫塞挺后悔没有去旅店跟妹子看病,毕竟那个护士妹子真的蛮好看的,相当火辣,连名字都没问下来,可惜。
因为身体记忆本能,何塞很快掌握了西班牙语,纯正的伊比利亚音腔让他有点不太得劲,当然还是很快适应了。
几天后,何塞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个身份,反正前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从此以后何塞就是圣赫塞了。
原身是一个开朗讲义气的小伙子,走在路上都有人敬礼和打招呼,中学肄业也不算文盲了,在一堆高乔人算是学历高的,其他跟他一起被抓来的壮丁大多数都是小学毕业居多。
高乔人类似于阿根廷的游牧民族,这个民族刚开始就遇上了火器时代,现在是阿根廷最底层的民众。
以圣赫塞的出身能在城卫军小有权势,掌管着一支五十人的小队,颇有威望,算是个奇迹。
圣赫塞看了一眼镜子,人高马大,一头浓密黑发,是个颇为英俊的小伙子。
其他小队队长虽然私下有点鄙视圣赫塞的出身,也是认可了圣赫塞的实力。
&nbs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