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电话里,陆清臣只说四个字:“北门,过来。”
惜字如金又不容拒绝,沈奴没来得及发表意见,就被挂了电话,她捧着手机坐在位子上腹诽了好一会儿,才往这边赶。
她的话问完,陆清臣没有立刻回答。
只是伸手握住沈奴的下巴,左右看了看,最后又在她的脸颊摸了两把。
沈奴却不觉得他这个行为是在‘占便宜’,反而更像是在检查什么,她双手捧住腮,一双清澈的眼眸看着陆清臣,“怎么了?”
“带你去吃饭。”陆清臣却只回答了她上一个问题。
沈奴没有追根问底。
只是觉得三十来岁男人的心思深沉,相处起来不像和同龄人那么容易。
十几分钟后,车子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下。
此时正是用餐高峰,连大堂的开放式用餐区都人满为患,服务员迎上来叫了声‘陆总’,然后熟稔地带他们去了三楼的一间包厢。
应该是陆清臣提前打过招呼。
沈奴跟在后面。
陆清臣还是那身商务人士的行头,单手斜插西装口袋拾阶而上,不管是从容的步伐,还是挺括笔挺的西装衬衫,都显得稳重又风度翩翩,惹得不少女性食客频频侧目。
点完餐,等待的间隙,沈奴习惯性地用热水烫碗筷,低头把脏水倒进垃圾桶里,一抬头,便撞进男人湛黑的视线里。
那种无声的注视,有点让人招架不住。
沈奴被看得脸热,踌躇了一下,伸手拿过陆清臣面前的碗筷。
烫洗完,放回去的时候不小心把他面前的桌子弄上水,沈奴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擦完想收回手,却被陆清臣的大掌握住。
男人的手指温热,掌心干燥,掌纹带着成年男性的粗糙。
短暂的惊异之后,沈奴冷静下来,回视着陆清臣的目光,没说话,等着对方开口。
陆清臣手上用了力道,把她往自己这边拉。
沈奴顺从着绕过桌子站到了他面前,阳光从落地窗打进来,落在陆清臣清冷雅致的眉间,越显得男人面庞深刻立体。
包厢静谧,她看着陆清臣戴表的手探进西装上衣的内袋,再拿出来,手里多了块玉牌。
通体纯白,如同凝脂,打磨得光洁,没有经过雕刻。
虽然不是很懂,但沈奴也认出是块上好的羊脂玉,以前蓝姿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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