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筝被他唠叨得有些头大。
记得上次见面时,明明挺斯文个少年,怎么突然就被唐僧给魂穿了呢?
她瞥了他一眼,道:“人家小叶一个女孩子,还要经常练舞,她都能吃饱,你为什么就吃不饱?再说,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你受不了这个,还当什么明星?”
回家去,继续当他地主家的傻儿子不香吗?
“我刚刚说了啊:人家小叶是仙女,靠着一口仙气儿活着的……”
江驰说着,伸手捧腹:“可是我不行啊,我是凡夫俗子——民以食为天,我真的饿,陆姐太狠了,拿我当兔子养……”
唐筝看了他一眼,道:“那你就自己找一家酒店去吃呗,有钱什么好吃的买不来?”
“那不一样”,江驰说:“大酒店里的饭菜都是一个味儿,你知不知道什么不知名的小馆子?有特色的那种……”
唐筝缓缓停下来,思忖了下,道:“我还真知道一个,你开车在后面跟着我吧!”
说完,拉开车门自己上了车。
她带着江驰来了一家名副其实的苍蝇小馆。
是一家小面馆,藏在一个挺深的胡同里,连个门脸都没有,导航也根本找不到。
面馆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专门做炸酱面。
唐筝的外公唐文礼以前就特别喜欢吃这家的面,还总带着唐筝一起来吃。
久而久之,老夫妇也认识了他们,经常会在不忙的时候,给他们附赠一个不收钱的爽口小菜。
算来,唐筝也好几年没来了,不知道那对老夫妇还认不认识自己。
胡同深深,路灯的灯光也是极其稀薄的。
江驰一边走一边左顾右盼:“……这什么地方?你不会是要把我给卖了吧?”
唐筝踩着高跟鞋,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道:“被害妄想症是种病,得治!”
卖他干嘛?
除了皮相好看之外,目前没发现别的长处。
就算是送到夜店做鸭,恐怕富婆们也会嫌他话多!
“就快到了”,唐筝伸手指指不远处的一个小屋子:“就那家,做炸酱面可好吃了……”
一边说,一边加快脚步,朝着那簇光亮走去。
只是,越走近,唐筝的脚步就越慢,她发现,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家小卖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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