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城偏居一隅,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深山中,依靠捕猎为生,与外界的联系并不紧密,这就养成了与别处不同的开放风气。
阿默赤脚走在雪地里,身上套着一件兽皮袍子,鹿被他扛在肩上,还是温热的。
进城走不了多远,丰收的日子,每个人都在庆祝,街道上亮着灯,食物的香味和欢快的笑声不时传来,偶尔路过房屋之间的暗影处,还能碰到抱在一起的年轻男女。
谢娘子的酒馆很好找,隔老远,阿默就闻到了空气中令人迷醉的酒香,猎人爽朗的笑声、女子动人的歌声
掀开厚重的兽皮帘子,阿默走进了店里。
外头还是冰天雪地,店里却非常火热欢快。
猎人们打着赤膊,成群坐在一起举杯畅饮,热情的白山姑娘们,摇摆着曼妙的身躯,正在人群中翩翩起舞,她们漂亮的脸颊染上了红晕,当然,这绝不是因为害羞——都是橡木酒的功劳。
阿默穿过热闹的人群,没让自己挨着任何一个人。
他的神情打扮都明显与众不同,没有显而易见的快乐,他甚至是面无表情,何况肩上还扛着那么大一头鹿,却无人能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似乎他天生就该是这样的,默默无闻,寂静无声。
他就在那里,又好像没在。
阿默走到火炉边,端起柜台上的酒碗,抿了几口。
是白山常见的橡木酒,酒香浓郁,口感燥热,直烧人心窝子,细细回味,这酒又有些不同,酒里增添了几分甘冽,一点一点地,润人心脾,喝完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院子里似乎比酒馆大堂更热闹。
阿默跟在搬酒坛子的伙计身后,酒坛足有一人高,伙计抱着它走动,脚步从容,似是不受重量影响。
人群中有姑娘小声指着伙计问,“那是空坛子吗?”
来得早的人就为她解释:“满的!搬坛子的伙计是谢娘子的亲戚,听说他们个个拳脚功夫都相当厉害!”
女子惊讶:“力气这般大?”看着分明很瘦,腰比他们这儿有些姑娘的还细呢。
伙计穿过后门时,脚下被台阶绊了一下,酒坛子一歪,险些摔倒,阿默伸手,帮他托了一把。
伙计转不得身,脸被巨大的酒坛挡住,便隔着坛子朝阿默道谢:“多谢兄台”
伙计心中很是惊讶,凡人的力气能单手托举五百多斤?
此人定是体修的好苗子!
待他将酒坛子送到地方,想好好看看这位大力士时,举目四望,却发现自己竟没能记住对方的气息。
伙计心中暗恼:怪我学艺不精,怎地连个凡人都认不出,难怪三百多岁了还是个筑基。
后院用木材搭了个简单的戏台子,有一群穿着漂亮衣裙的姑娘,有几位一边拍打腰间的小鼓,一边踩着节奏唱歌,舞女们扭腰伸臂,正在跳着撩人的舞蹈。
围着篝火的猎人,好多都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还未娶妻,看着舞女便有些眼热。
鼓点越来越密集,猎人们躁动起来。
“今日定要叫你知道我的厉害!”
“得了吧,赌三头野猪,你打不过我!”
“兄弟们,都压我,看我给大家伙儿赢个满堂彩!”
人群在篝火边坐下,将中间的位置让给了这两位势必要一比高下的勇士。
猎人常年与野兽搏斗,体格高大健壮,脱下兽皮袍子,裸露的上身都是硬邦邦的腱子肉,一个赛一个结实。
谢朝雨坐在灯前看账本,虽然她人是没在落燕山庄,可谢逢君和谢息涯两个懒货兄弟根本靠不住,该做的事情她还得做。
翻完这一册,谢朝雨揉揉酸胀的眉心,伸了个懒腰。
“什么时辰了,下面这么热闹?”
坐在她身旁的女子取出馨香馥郁的丝帕,沾了温水,要为她擦脸。
“真不用”
谢朝雨躲过了美女细长白嫩的双手。
这位姑娘名唤绮青,乃是合欢宗内门弟子,此前一直住在落燕山庄的湖心岛上,这次谢朝雨来白山城开酒馆,便将绮青和她的几位师妹师侄一起带了过来。
绮青被她躲开了动作,丝毫不见气恼,一双美目水波流转,“仙子累了吧?”
不让擦脸,她就放下丝帕,为谢朝雨按摩僵硬的肩背。
“不用算了,你按吧”
隔着衣服,她手法高明,按得很舒服,谢朝雨便任由她去了。
“可有无讳仙君的消息?”
“暂无”
谢朝雨叹息,感觉更累了。
明明能感觉到他就在这白山城,遍寻不到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绮青坐到谢朝雨身旁,一双雪白软嫩的胳膊搭在她肩上,笑得很妖娆:“莫要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