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没办法不为恶”、“没办法不杀人”这些话,他没法理直气壮地在她面前讲出来。
他喜欢舒凫,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长年来郁结于心的一口气,唯独在她身上,才算是出得酣畅淋漓。
她活得不优雅,不讲究,不像他大哥一样精致到头发丝和指甲盖,却是个工工整整、端端正正的“人”样。一撇一捺,两腿站稳,腰挺背直。从她身后看去,便是传说中的顶天立地。
他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纵横三万里潇洒自由,不用向任何人低头,更不用给谁做狗,甚至能将那些衣冠楚楚的“体面人”打成狗。
不如说,他最喜欢的就是看她打狗——
——没错,打他也算。
……
“凌公子,你没事儿吧?”
花朝节期间,魏城彻夜灯火不熄,人海与欢声通宵达旦。舒凫走在火树银花的街头,一回头看见凌奚月(明明已经变成美少女跟班,却依然)笑容可掬,忍不住真诚地发出疑问。
——要不,还是跟他兄弟一起埋了吧?
“没事。”
凌奚月笑得有些脸酸,“姜姑娘愿意赴约,我便心满意足了。”
虽然带了条鱼。
她喜欢带鱼,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放弃的。只有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同时在内心想象一下红烧带鱼,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
“我说,阿月啊。”
博美向他投去怜悯的目光,第一千零八次尝试劝解,“天涯何处……”
凌奚月叹道:“阿玄,天涯何处没有比你更可爱、更聪明的狗,我不也没有换吗?”
博美:“?????”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你扪心自问,最近三年里,你是不是一直把我当作把妹的工具狗???
你关心过狗吗?不,你没有。你只关心你自己,一心一意给妹子做舔狗。
“师兄你看,那是什么?”
舒凫不理会这一人一狗间暗潮汹涌,自顾自拉着司非去看夜市上陈列的各色法器。
不愧是五州最大的仙市之一,虽然还只是头一天,却已经是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光是摆摊的天衍门弟子就从长街一头排到另一头,个个亮出看家本领,足以称之为绝活。
小到藏在齿缝里的雷火弹,大到饭馆圆桌一样的盾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来。
舒凫兴致高昂,索性一家接一家细细看过去,边逛边听两个“手镯”你一言我一语地传音解说,仿佛自带电子导游。
比如说:
【哼,天衍门也真是堕落了,什么歪瓜裂枣都拿出来卖。你看看那件法衣,袖子一边长一边短,胸口一边高一边低,下摆后面拖地,前面又短得像是要遛……咳,遛那个什么,他们缺布料缺成这样了?】
【邬尧,这是最新潮流,你不懂。】
【什么潮不潮的!既不能御寒,又不能挡刀,穿这法衣干什么吃的?】
比如说: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这种下九流的药都能公然叫卖,我看人族迟早要完。】
【嗯?哦,原来是……助兴之药,的确不登大雅之堂。不过邬尧,此事轮得到你说吗?阴阳合欢,若不能尽欢,又怎可说是相合?】
【欢、欢、欢什么欢!那都是为了修行!有什么可欢的!】
【唉,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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