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的烽火台在燃烧。
汪道坤轻飘飘的走了。
仿佛身后有无数的厉鬼在追赶。
但这片厚重的土地上,却仍旧有着无数的百姓难离乡土。
不到迫不得已,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
大同总兵马芳的大氅下,是罗织着无数白玉骷髅的金兽吞金环玄甲。
铁衣虽然冷冽刺骨,却不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更让人心寒。
马芳不岔:“还是一股子文人墨客的臭脾气,嘴上功夫厉害,笔杆子杀人诛心,你看,一旦要做事,立马就畏首畏尾起来。”
身后,熟悉的脚步声传来。
“人家嫌脏了手,根本就不拿你当人看,你还能怎么办?”
“走吧,送走了这位瘟神。”麻贵抱着一顶朱缨覆面兽吞金盔,上前并肩而立:“你我二人,也该去朝廷,向陛下负荆请罪了。”
马芳还在骂骂咧咧,道:“我早就说过,不该听信王崇古那厮的谗言,人马这鬼东西老老实实的在外面等死不好吗?”
携寇自重的法子,格外好用啊。
大明文武之间的对立,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这个王朝的一生。
越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事的人。
越是容易被攻讦。
倒台也越快。
他们早就已经看明白了。
但生活还要继续,哪怕是为了死后,得到片刻的喘息和安宁。
他们还是要继续维持这糟糕的局面。
麻贵说道:“你说咱们是不是也该找个新的靠山了?”
“呸!你看人家看得上你吗?这上面一刮风,咱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上面一下雨,咱们就捂住眼睛,只当看不见。”马芳侧耳倾听,不以为意。
“错了,错了。”麻贵环视四周后,见四下无人,这才伸手指向头顶,说道:“不,我是说咱们头顶这片赤天啊。”
和隆庆这几年不一样,当今皇帝奢侈的挥洒着灵能,以一人之力庇护所有人免受大魔侵袭,人们根本看不到极限在哪里。
不似先帝,病殃殃的躺在金座上。
每天只能活动四个时辰。
如何能指望这样的皇帝,及时的处理朝政。
这哪里是皇帝,分明就是个烧柴的奴隶和伙夫。
所以隆庆皇帝将大部分自由活动的时辰,都用在了奢靡的享受上。
正所谓,晚享受不如早享受,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对苦日子的补偿,都是他应得的。
马芳沉默了一下,眼神中有所意动:“这叫什么来着?”
麻贵压低了声音:“咱们这是尊王攘夷,尊勤君王,攘斥外夷。”
朱翊钧在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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