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嗅到血腥味的鲨鱼们
法庭开庭有多无聊,经历过的人都很清楚。别说是旁听的了,林烨这个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一开始都是很无聊的。
法庭最开始就是确认各种信息,很繁琐,完全没有要用到律师的地方,林烨坐在上面也挺无聊的。
上午的庭审很快就过去了。
林烨还没开口说几句话,第一次开庭就结束了。
很草率,但也是最真实的。
林烨伸了个懒腰,这个案子是个持久战,短时间内基本上很难出结果,慢慢来吧。
下次开庭时间是下午两点半。
上午的休庭时间是十一点半。
是不是感觉很眼熟?
事实上,在法庭里,法律老大,审判长就是老二。而在法律属于无实体的状态下,行使司法权的审判长就是法庭内的老大。
法庭就是他的一言堂。
这句话一点儿也不过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庭就是审判长的一言堂。
在法庭是不存在审判长和其他人平等的,审判长代表法律,高高在上。
嗯,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为了引出下面这句话。
十一点半休庭。
因为审判长该用膳了。
如果他愿意,一直开二十四小时都不能有人在法庭内干扰中止,只有法庭外的可以进行干预。
所以,想赚钱就当律师,想咳咳,就去法院。
这是法学生在毕业后面临的选择题。
一开始林烨是想考公检法的,但可惜,国考挂了。
莫得错,挂了。
法考他都过去了,国考愣是挂了。
没办法,法考专业对口,虽然困难,但林烨的成绩在学校一直都是名列前茅,通过法考并不困难。
但是!
考过国考的都知道,这东西啥都考。
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近可常识,远可公式定理。
林烨一个裸考的货色,怎么可能考的过去?
最后成功落榜,被迫进入律所实习。
所以说,一切其实都是有定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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