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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夜里多事(第1页/共3页)

第九十四章夜里多事

除我之外,二十个年轻力壮的男人站成两排,身形挺拔,看上去,还有真有点威武之师的气势。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别管他们之前都是什么人,但是来到荒岛半个月之后,他们也都有点男人样了。

尤其是我熟悉的唐一鸣,刚见到他时,他还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富二代,身材圆润,那皮肤比女人都白,而现在,他已经蜕变成了一个身材壮硕,皮肤黝黑,并且见过血的战士。

“组建这个战斗小队的目的,可不光是打猎,我们要面对的敌人,比野兽更加危险。”

这个时候,我才说出组建起战斗小队的目的。

不告诉营地其他人,是怕引起骚乱,但是对于这些要参与战斗的人来说,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敌人是谁。

除了我带过来的两个人之外,其他人都是面面相觑,不知道我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点倒也不奇怪,对于他们来说,这个岛上的敌人,似乎只有野兽啊。

毕竟营地和我们不同,他们以前人多势众,很少有幸存者团体敢招惹他们。

所以,他们根本想不到,原来在这个小岛的另一边,一个比营地更加强大,也更加残暴的势力,正在疯狂扩张。

面对疑惑的众人,我直接把孙老大的情况告诉他们,然后严肃的说道:“这是生死之战,你们如果不想当奴隶,就得迅速的提升战斗力,并且在战斗中,勇敢向前。”

听到这话,战斗小队的成员们纷纷议论了起来。

有的人义愤填膺,愤怒孙老大的作为,怒声保证,如果和孙老大对上,一定要亲手杀了这个禽兽。

也有的人,觉得孙老大势力庞大,营地也许不是对手,不如迁走,躲避孙老大的锋芒。

也有的人提议,我们的人是不是太少,要不要再招募一些战斗人员,最起码,这人数上和孙老大的手下持平吧。

对于这些意见,我一一回复:“战肯定是要战的,光是躲避,是没有希望的,人数方面嘛……只能这么多人了,我们这些人相当于脱产士兵了,如果人数更多,其余的劳动者根本养不活我们,除非让他们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可那样的话,我们和孙老大有什么区别?”

为了给这些人增加信心,我抽出腰间的手枪,喊道:“我人数虽然少,可有火力优势,我和城主两人两把枪,最起码能抵上十个人甚至更多,总体来说,我们的胜算还是挺高的。”

如此,这士气才算提上去。

本来就敢战斗者,现在更加有信息了,而有所畏惧者,这两把枪,也让他们多了点信心。

当然,就算是没信心也不怕,这把枪对他们同样是个威慑。

接着,我先和众人熟悉了一下,然后就到上午采摘队采摘“白馒头”的时间了。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们要跟随保护的。

虽然我更想带着战斗小队的成员训练一下,但是“馒头厂”那个地方野兽众多,太过于危险,如果没人保护,采摘队可能会有所损失。

于是,我也只能先牺牲我们的训练时间,去陪着采摘队去采摘“白馒头”。

事实上,这个是很必要的。

上午大概十点多的样子,我正带着战斗小队的成员在“馒头厂”附近巡逻,直接和一群野猪装上了。

这应该是一个野猪家庭,两只成年的野猪,一公一母,还有四只野猪幼崽。

话说,家养的猪那么乖,这野猪可是真凶啊,顶着两根獠牙就冲了上来。

然后……

然后我们就收获了一些猪肉,还有四只野猪幼崽。

看到这四只活着的野猪幼崽,我心中的一动,马上阻止了正要杀猪的唐一鸣。

“别杀,带回去养着吧。”

之前在庇护所,我就有养鱼的想法,现在看到这四只野猪幼崽,我又有了养猪的想法。

现在的营地,基本上不缺食物,只是有点缺肉食。

如果把这四只小野猪养下来,既可以消耗一下快放坏的食物,也可以为未来投资一下。

一上午平淡的过去,带着大量的“白馒头”和猪肉以及四只野猪幼崽,我们返回了营地。

吃过饭后,下午营地的人该干活干活,而我,则是带着战斗小队的成员去大河边的草原打猎。

今天,我没有带那些辅助人员,而是把他们都扔到营地,让傅天佑带着他们干点活,做点工具什么的。

因为今天下午,除了打猎,我的更多目的,还是要训练一下这支队伍,提升一下默契度。

等到完成回到营地,我却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

之前被我打败的那个王灿,他竟然离开了营地。

说实话,虽然这个王灿挑衅过我几次,但是我真没记仇,我还打算,等他伤养好了,重新让他加入战斗小队呢,虽然不可能再当队长,但是当个队员,待遇也不错啊。

只是,也不知道这个王灿那这么大脾气,直接带着几件随身物品就偷偷走了,傅天佑守在门口倒是遇到他了,可是怎么劝也劝不住,只能作罢。

这个消息,也正是傅天佑和我说的。

晚饭时,傅天佑把我叫到一边闲聊,他感慨道:“王灿还是年轻啊,为了感情,一时冲动啊。”

我有点意外:“这家伙,是因为秦绮才走的?”

傅天佑笑道:“有一部分城主的关系,但是大部分还在你身上。”

“怎么说?”

我好奇的问道。

傅天佑说:“李浩,你不知道啊,在营地,几乎每一个男人,都把城主视为梦中情人的,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配不上城主,所以会把爱慕藏在心里,而王灿,他是个十分自信,甚至自傲的人,以前,他一直认为,他是营地里最可能获得城主芳心的人,直到……你来了。”

我轻笑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和秦绮只是老朋友而已。”

傅天佑摇头:“这不是这么说啊,明眼人都看得出,城主对你态度不一般,我们连靠近她的木屋都不允许,而你却能随便出入,这还不明显么?

而且,你一加入营地,城主就对你这么照顾,虽然你的确有资格当这个副城主,但是,这其中,城主的偏爱,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啊。

王灿心高气傲,怎么可能受得了?

自然把你视为危险,要挑衅你,想取代你的地位,不过,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不管是智慧还是武力,完全被你压了下去,这下他的心气儿彻底没了,城主更加不会看上他了,他接受不了,自然就会选择离开。”

没想到傅天佑这么一个糙汉子,竟然这么八卦,而且还把王灿的心理,分析的十分透彻。

不过经他这么一说,我也知道王灿离开的原因了。

无非就是王灿自视甚高,被我打败之后心理接受不了,并且还觉得追求秦绮没有了希望,所以就心灰意冷,又忍受不了其他人异样的眼光,所以就逃离了这里。

想到这,我感叹道:“其实没什么说的,还是心理素质不行啊,谁的人生不经历几次失败呢。”

突然,我想起了傅天佑之前说的一句话‘营地里几乎每个男人,都被城主视为梦中情人的’,于是我问道:“老傅,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也对秦绮有意思?”

“啊!这……”傅天佑那黑黑的皮肤突然竟然透出一些红晕,他低头不好意思道:“我有老婆的,怎么可能还对城主有意思?

而且……我和她年龄差的也有点多啊。”

他这话,虽然没承认,但其实已经承认了。

傅天佑有老婆这并不奇怪,他都奔四的人了,而且也是略有家财,怎么可能没有老婆呢。

只不过,到了这个岛上之后,就与以前的世界完全分割开了,有跟没有也没什么区别。

营地内很多人之前都结过婚,但是到了荒岛之后,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搭伙过日子了。

这没什么不好的,毕竟荒岛的生活比较寂寞,有个伴也挺好。

傅天佑这个表情,也说明他所言不虚,看了秦绮在营地内,的确有着特殊的地位。

她能当着城主,靠的也不仅仅是武力。

不过这也不奇怪,秦绮本来人长得就漂亮,行伍出身,身上有股子英姿飒爽的气质,又在众人流落荒岛之际,拯救了大家,并带领大家生存了下去,众人对他有点特殊的感觉,这样很正常。

我笑道:“老傅怎么还不好意思呢?

喜欢就是喜欢,承认没什么,追求也没什么,你总不至于和王灿一样,被拒绝一次,就感觉没法儿做人了吧?”

傅天佑摆摆手,苦笑道:“李浩,你就别取笑我了,在我们这些人的心中,城主就是女神,字面意义上的女神,神一样的地位,你懂么?

是不可能亵渎的。”

看来中年男人的心思,确实是复杂,我也就不在多说了。

傅天佑真要是在我的建议下去追求秦绮了,我反而会感觉很别扭。

虽然我和秦绮只是朋友,但是如果她真的谈恋爱了,我也会伤心一阵儿的,毕竟,秦绮可是我上学时期的女神啊。

和傅天佑聊了一会儿,我总算是明白,秦绮在这个营地的重要地位了。

与其说这个营地是秦绮组建起来带领大家一起求生的地方,还不如说,是大家因为秦绮的个人魅力,选择跟随秦绮,组建的一个后援会。

我正想着秦绮,秦绮就过来了。

秦绮此时头发湿漉漉的,衣服看上去也是刚换的,这让我有点意外:“你洗澡了?”

秦绮笑着点头,顺便整理湿漉漉的短发:“是啊,虽然现在不比以前,洗澡不方便,但是也不能邋里邋遢的啊。”

她这话仿佛意有所指,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貌似好几天没洗澡了。

以前,我基本上每天都洗,最次也得冲一下,但是到了荒岛之后,人还是不自觉的就变邋遢了。

不过我自己还不是我最关心的,我问道:“你在哪洗的?

安全么?

别遇到危险。”

洗澡时,武器什么也不能带,秦绮就算是身手好,遇到野兽时也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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