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唯独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经历艰难险阻,动用了从耗油破车到八十老人拐杖在内的一切交通工具后,终于赶到了首轮城。
天已黑,而月正明,天空中看不到一点星光,浑身看不出半分人样的王唯独,拄着他从树上掰下来的第四根拐杖,加速向城主府移动。
“喂!前面的叫花子,你挡我道了!”愤怒的老奶奶嫌弃地用拐杖指了下移动速度感人的王唯独,但又怕脏了自己的拐杖,便骂骂咧咧地给了他一个眼神,自己弯道超车走远了。
王唯独看着渐行渐远的老奶奶,心中默默地把老东的祖宗十八代都骂到全文背诵,这个家伙,给我留个好点的交通工具啊!他是不知道这段路程有多远吗!他决定要打一个电话,可刚拿起电话亭的话筒,上面的交费语音便让他决心离去,好,那我去城外打!等一下…怎么连城外的电话亭都要收费啊!
“喂?”齐语接了电话。
“齐语,我是域长麦克斯,听着,你现在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去收拾,然后马上到城外那电话亭旁等我!这里马上…”
“去你的,我不跑。”
“这是特殊任务!不是临阵逃脱!快!”
齐语看着月光像流水一样淌进了他的办公室。看着远处那几格温暖的灯光,家庭的温暖…“演什么演?你真当我是傻子吗?”
“齐语啊,你这嘴便是你得不到升迁的原因啊旧账咱以后慢慢算,快点行动,我们要保存主要实力。”
“...”
“齐语!你应该知道那几百万庸民要多少有多少,就算全死无了也能在几年之内恢复过来,但重要的是我们这些精英,我们都是死后人类再也不会出现的奇才!”
“对不起,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是首轮城城主,我必须与这里的人民站一起,我跑了,我便对不住我的位置。”他没有再听对方的怒骂,挂断了电话。
首轮城与外界的倒数第二次通话结束了。
“您好,此电话号码无法倾听你的歌声(无法接通)…”
无奈之下,王唯独只得放下了电话,一步一步地向城主府走去。
齐语拉开了他上锁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他与哥哥的合照——那是为数不多值得他心动的东西,他看着上面少年的笑容,空下去的那只手不断擦拭眼角的眼泪,好不让泪水打湿照片,最后,他用尽力气才把照片放回原处。
他已经失去了他的家庭,他不想再看见别人也失去了…他看向对面居民楼上几格未熄的灯光…他们哪里与我们不一样了?他们也有家庭,也有事业,也有梦想,也有自己想要追求想要守护的一切啊!他们与我们平等啊!流淌的泪水冲垮了他多年的沉默。
薛不过进来了,他没有注意到什么异样,只是来了句:“城主,外面有人找你。”
“滚!”齐语猛地过回过头来,怒吼道:“叫他哪来的滚哪去!”
薛不过也惊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城主如此暴躁,天啊,难道是因为那天自己的劝阻使城主暴躁起来了吗?不过,比起起这个,他更好奇门外那个叫花子来找城主干什么,要饭要到城主府了?
楼外等待的王唯独打了几个颤,在看到薛不过到来时连忙迎了上去,却只接到了无情的拒绝。“对不起,城主说不见。”
“什么?”
“你今天没挑好日子,正好碰到城主气头上,唉,回去吧。”他递给王唯独一杯热茶。“给,大冷天的暖暖身子。”
失落的王唯独抬头看向那轮月亮,他感觉现在的自己正如这月亮一般,周围那些本该与他一起闪烁的群星在世俗的黑暗中无奈地遮住了他它们的光辉,剩下的,只留下一声叹息...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稀薄的月光下,那群不祥的怪物又出现,它们正在快步冲向医院,要去熄灭那该死的光明,它们不能看见那家伙回来!所有的小队不约而同地违抗命令去绞杀那家伙,冲在第一位的是一只独眼狼,然而正当它要为自己是第一只踏进医院大门而沾沾自喜时,一阵箭声传来——
“嗖—”
“啊——”
那只箭精准地射中了狼人最后的眼睛,如果它没死的话,它可以光荣地带上伤疤去享受后代的尊敬和全天服务。但可惜的是,阿麦并不想让它话,第二支箭紧挨着射穿它头的第一支箭,凶狠地夺下了它的生命——它就这么死了。
阿麦缓缓地走了出来,他仍旧叼着烟,脸色还是平常的麦色,但心脏处——却只剩下那个大洞了,全身布满了被烧黑的地方。“果然,还是这玩意儿好使,械局生产的都什么玩意。”
他仍旧站在这里,抽着烟在思考,在等待下一波的敌人,不得不说,人在最后时刻还是能想明白许多事的,时间和死亡冲成的咖啡令他无比清醒,他继续射杀着那些前来送死的狼人,身上的箭化作墓碑,一下下把狼人砸进死亡的土地里。
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与其他人似乎并无什么不同之处,也许自己只是一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沙罢了,但齐诚的出现,改变了他。如果没有他,自己恐怕早就死于街头的混战了。
那时他还替齐诚挡了一拳。
“你看起来很像个阔人,怎的?来这里看热闹吗?不想挨揍就赶紧滚回去!”
但齐诚笑了。“大个儿,我看你挺能干的,要不,跟着我干一重大事业?放心,我不会亏得你的,并且,我相信你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抢劫吗?管饱就行。”
“不,是劳动。”
就这样二十多岁的他与齐诚一起开始了近二十年的流浪加耕种之旅…
阿麦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他此时的他已经身负数伤。“要是那时候我知道所谓的‘大事业’竟然只是种地的话,我绝对要把他打一顿然后塞进垃圾桶里。”
最后几只狼人朝他冲了过来,他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箭袋,却发现那已经空了。“也好。至少,我没有像废物一样死在床上…”他闭上了眼睛。
“狠人你手抽筋了吗?能不能给人个痛…快?”他愤怒地睁开双眼,却只看到一姑娘转着匕首在向自己打招呼,那几只狼人躺在她的脚下,而她灰银色的长发丝毫没有染上旁边的脏东西。
“你好啊,初次见面,我叫洛夕。”她竹绿的眼眸在阿麦看来是十分危险的征兆,他连忙后退了两步,“你想干什么?”
“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到现在了你还没死。”
阿麦笑了,“看来,我是最没有风范的神了。”
斗神,象征奋斗的神,还被时间与生命爱恋的神,别说阿麦没心脏没了,就算他那头没了他也能瞎着乱蹦哒几下,只要,他还有奋斗的精神。
洛夕也忍不住笑了,这虽然是她第一次干违背良心的事,但在她本心的逼迫下,她不得不走上前去抓住了他的肩膀,手上一阵橙光闪过。
“你——”“嘘——别吵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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